烟台大学郭明瑞 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教授赴台交流
华夏经纬网6月6日讯:应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的邀请,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保玉教授于4月30日至5月7日赴台湾参加了“2006年第四届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研讨会。
在学术研讨会期间,郭明瑞校长在“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立法建议”第三次研讨会议上作为主席之一主持了会议,并应邀在闭幕式上致词,与台湾和大陆同行就法学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与研讨。此次学术研讨会举办得很成功,两岸专家学者对许多学术问题有了共同的见解,并加强了了解,增进了友谊。大陆学者的论文受到台湾学者和学生的重视,一些学生还特意询问到烟台大学等高校攻读研究生的相关事宜,希望到大陆学习深造。
在台期间,郭明瑞校长拜会了世新大学校长牟宗灿教授,就互派教师、学生及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并签署了两校全面合作的协议书,计划于下学期开始实施。
这是郭明瑞校长第三次到台湾交流访问,他表示,烟台大学将加强与台湾高校的交流,并已设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要继续保持和扩展烟台大学法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英美法研究上的合作;继续密切与东华大学、宜兰大学的合作;开展与世新大学在中文、新闻、法学、管理等学科领域的交流合作;邀请更多的台湾学者和学生来烟台大学交流访问。(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