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集资案镜像:曾成杰生死(图)
曾成杰,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该公司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吉首市最大房地产公司之一,也是吉首市重点工程项目“三馆项目”的开发商。
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逮捕。2012年1月19日被湖南高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曾成杰方面正提请上诉。对于曾成杰而言,这是其最后一次机会,但是就持续十余年、涉案金额上百亿的湘西集资案而言,以曾成杰案为切入视角进行剖析,一切还远不能划上句号。
回放:从“民间融资”到“非法集资”
一盒两元的炒粉,是湖南省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失去人身自由前的最后一顿晚餐。2008年10月2日晚上7点左右,曾成杰接到吉首市政府工作组龚必祥的电话。时任市委组织部书记兼三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龚必祥告诉曾成杰,要他带着负责财务的老总到吉首市政府常务会议室参加紧急会议。
“我和老婆一天都没吃饭,接到电话后立即开车到州(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接公司财务老总宋长银。”曾成杰后来回忆:“途中经过州检察院招待所旁边小巷子卖夜宵摊子时,我老婆邓友云下车买了一盒2元钱的炒粉端上了车。”
当天晚上,在吉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曾成杰与当时参会的22家集资企业老板和财务老总,约50余人一并被抓。1月后的2008年11月11日,曾成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三馆公司约20余名涉嫌当事人也被拘留。
曾成杰非法集资案缘起于2003年。当年6月,湖南湘西自治州决定对州体育馆、群艺馆、图书馆等项目(简称“三馆项目”)实行整体开发,并以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商。曾成杰挂靠具有开发资质的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参与竞标,同时以邵阳建安公司驻吉首开发部为集资主体,依托“三馆项目”,面向社会公众集资。
2004年1月,曾成杰、范吉湘注册成立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用以承担建设任务,公开集资的主体随后也变更为三馆公司。作为少数民族改革实验区,湘西在改革开放以后急需发展资金。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湘西国有、集体企业破产给银行带来了大量呆坏账,当地银行对于贷款严格限制。为此,当地政府曾一度鼓励民间融资,在连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民间投资都是工作方针之一。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2008年7月发布的《2008年上半年湘西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显示:“到6月末,我州民间借贷规模达到近70亿元。”
随着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湘西房地产业的融资环境恶化,民间融资的利率一度涨至月息10%甚至15%。州委、州政府意识到金融的紧张趋势。2008年6月,采用内部通知的方式要求党政干部退出民间融资后,党政干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挤兑风潮。政府随后严厉打击,延续了近10年的民间融资成为“非法集资”。
焦点1:唯一的死刑
[按照《刑法》,集资诈骗罪若为单位犯罪,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自然人犯罪的最高刑罚则为死刑。湖南高院审理后认定,三馆公司的集资过程并未体现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意志,违法所得也并未完全归三馆公司所有,因此该案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和曾成杰一起因涉嫌非法集资而被捕的还有21家集资涉案企业负责人,曾成杰是唯一被直接判处死刑的。
2012年6月,曾成杰二审的辩护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对新财经记者说:“曾成杰现在身体不是很好,他对我明确提出希望能让审理吴英案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来审理他的案子。”
负责审理吴英案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曾公开表示,集资诈骗关键在于有没有实施诈骗,而不是看形式上也是借贷这个行为。也就是说筹集来的钱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用来占有挥霍。如果只是用于经营的摊子铺得太大,支付的利息又比较高,再碰到金融危机,资金链断裂了,资不抵债,这种情况叫经营亏损,法律上的出路就是依法破产,实行企业破产重组或者破产清算,而绝不是集资诈骗犯罪。
负责曾成杰案一审和二审的律师都认为,现有的证据说明曾成杰没有任何挥霍融资款的行为,也没有将融资款从事非法活动,而是将全部融资用于湘西州政府的重点工程和形象工程“三馆项目”的整体开发和相关的投资经营。
受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委托,2008年12月17日,由湖南省华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关于湖南省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集资相关事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司法会计鉴定)证实,除去已退集资本金168,179.20万元,支付的集资利息941,23.58万元,支付的集资奖励11,522.36万元,三馆公司实际可以使用的融资总额是71,462万元。而会计鉴定三馆公司实际用于三馆建设和三馆公司的其它投资总额为77,246.40万元,即实际投入生产活动的资金大于可以使用的资金5,784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除了将全部民间融资款投入当地政府的重点项目工程三馆项目外,还另行投入5784万元。”王少光说。
新财经记者在这份司法鉴定中还看到相关表述:三馆公司尽管未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及财经法规进行账务处理,随意性很大,从2006年至2008年将大部分集资、退本、付息只记手工现金流水账;2008年6月至8月开始设立两套电脑账。账内账外之间会计事项错综复杂,无法完整反映三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馆公司现金流水账记录的收支情况,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会计事项,故鉴定小组以现金流水账为基础。
焦点2:绕行资产评估?
[长沙市检察院在回函中称:湘西自治州依法处置吉首市非法集资专案组已经出具说明证实三馆公司依法处置兑付集资户的资金、给集资户造成损失的数据,该份证据已经一审庭审质证,故无需再提供资产鉴定方面的证据。]与吴英案类似,资产评估再次成为绕不开的车轱辘话题。
王少光表示,从二审判决书中看不到三馆公司的资产到底被谁处置了,按照多少价值处置了?从长沙市检察院给长沙市中级法院的回函看出,是由“湘西自治州依法处置吉首市非法集资专案组”处置的。但根据国务院规定,“湘西自治州依法处置吉首市非法集资专案组”无权进行处置涉案企业资产。
“之所以说三馆公司的资产被秘密处置,一是:不管是公开的报道还是二审判决书,三馆公司的资产到底卖了多少钱,都无从得知;二是:无论是三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友云还是曾成杰,均不知道三馆公司财产被处置的任何情况,更没有让他们在财产处置的文件上签过字。”王少光告诉新财经记者。
据了解,三馆公司与其他20多家公司不一样,后者都进行了资产评估,唯三馆公司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从当时参与案件的人那里获悉,其他公司的工作组都已经撤销,只有三馆公司的专案工作组还没有撤。
长沙市中级法院在开庭后专门作出《关于被告人曾成杰集资诈骗一案补充侦查建议函》,该建议函的其中二条建议是:1、本案集资款的使用不清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2、本案缺少三馆公司及相关联企业的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情况的鉴定。
而法院采信的是上述提及的司法会计鉴定,不过律师认为这一份司法会计鉴定存在硬伤。律师表示,三馆公司的资产主要体现在房地产工程项目,而对三馆公司的资产核算是在鉴定人“不具备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的情况下,超越执业范围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42条第二项的规定。
事实上,在这份司法会计鉴定之外,还存在两份涉及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在2008年9月下旬,当地政府工作组的清算工作基本结束,龚必祥受上面委托专门帮三馆公司修改制定《关于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分期还本的具体实施方案》,里面有资产评估表、风险化解办法和分期还款协议范本三个方面内容。资产评估表格显示,包括占地65亩的吉首市商贸大世界、三馆城市之光项目、邵阳新林国际大酒店、贵州铜仁湘黔矿业子公司、东北矿业子公司等,三馆公司上报的总资产为23.8亿。
“长沙市检察院给长沙中级法院的回函以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函说得很清楚,承认在案发前经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但表示尽管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却没有经过检察院机关的评估,所以不承认。三馆值多少钱就以处理集资案专案组的报表为准。”接近案件的知情人表示。
到了2008年10月1日,湘西自治州当地机关报《团结报》曾发文公示,受湖南省、州、市三级政府委托,30家湘西自治州外中介机构156名专业人员,对吉首地区20家非法集资企业(项目)全面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其中,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清算价值评估值为:资产总额64739.82万元,负债184813.58万元(其中:集资款账面余额157111.30万元),净资产-120073.76万元,资产负债率285.47%。
王少光告诉新财经记者,按正常程序,一份清算价值评估公示需要法院在庭审中进行控辩双方的质证,方可被采信。但蹊跷的是,控方在一审和二审中都没有提出这份公示作为三馆公司资产评估的证据,其可信度存疑。
焦点3:资产去向
[法院认为,本案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评估,对于曾成杰以转移财产或者挂账方式设立的企业,当地政府根据处置湘西非法集资案件的需要,采取行政措施处置并无不当。]“邵阳酒店项目员工宿舍、办公楼、别墅、网球场、游泳池、高尔夫球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仅不到一年的施工期,就基本上全部竣工办好了房屋土地产权证,并且已由邵阳市中行向省中行申报了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该酒店当时仅只差二个月就正式营业了。”曾成杰在辩护词中提到。
除此以外,据曾成杰供述,三馆项目“吉首商贸大世界”二期工程在2008年9月已经办妥银行审查按揭贷款资料,准备向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申报6亿贷款资金。“加上三馆公司与长沙市大依联盟策划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的销售额就有10多亿元。”
与湘西集资案案发已去近四年,曾成杰没有机会重拾旧山河了。
2009年1月7日,湘西自治州州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通报《吉首地区非法集资企业资产拍卖情况》:2009年1月6日上午9点半,湖南省拍卖行、湖南省拍卖公司在长沙市华雅国际大酒店三核雨花厅联合对湘西州16家涉案企业资产包进行公开拍卖,经过竞价,16家企业资产包全部竞拍成功,除承担5.4692亿元债务外,成交额达34.985亿元。据悉,买方俱为国有独资企业。
新财经记者了解到,取得三馆公司资产的是湖南民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省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者系国有独资,股东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后者股东为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到资产评估的缺失以及司法会计鉴定的硬伤瑕疵,律师认为这一公开竞标拍卖取向性极强。
三馆公司会计张宏霞在一审庭审中曾透露,三馆公司被以3.2亿元的价格拍卖。曾成杰案一审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左如清在辩护词中表示,按吉首市吉政发[2004]25号《关于公布实施吉首城区新的基准地价的通知》规定,商贸大世界土地计价应为:1910元/平方米×68亩共计8663万元,加上市场价值和该土地拆迁补偿费2亿多元,地价应在3亿元以上;还有城市之光和红梅宾馆的土地价值5000多万元,三馆公司土地使用权一项应增加3亿元以上。
另外,对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没有考虑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甚至连成本也只算很少一部分,导致对三馆公司总资产数额评估过低。
比如现代城企业结算为3900多万元(不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但评估价值只有700多万元,将3000多万元作为亏损算在三馆公司账上。新林大酒店建筑面积7.2万多平方米,土建工程已全面竣工,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都已办好,并与湖南华天集团签订了托管合同,其价值在2.5亿元以上,但《鉴定书》还将其当作在建项目,只根据已投入到该项目的部分票据认定为9093万元,将1亿多元资产变为公司亏损。
天平的另一端,“三馆工程商铺在吉首市当地的核心地段,前几年就能卖到两三万一平米,现在卖多少?最高5万。”当地某知情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