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警醒世人:万万不可犯罪!【未成年人禁入】图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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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只是一个执行枪毙的小兵.(也就是你们有些人所说的,工具,杀人犯,刽子手.)执行任务的时候,我甚至不能知道他们犯了什么罪.由于我经历过(现在已经从事其他工作),在前几天和几个以前的同事一起聚餐,聊到过去.本来我以为已经很久远.聊起来才发现原来我心里从未打开过这个结.我很自私的说,发这个贴,首先,是想借助网络,来让我释怀.同时,我想只要能让犯罪率降低,降低,我的师弟们,就不用再承受这份痛苦.你们觉得我们愿意这样么? 于是我大量阅读网上的资料.案例以及结合我个人的经历和回忆,希望能给世人敲响警钟.希

我只是一个执行枪毙的小兵。(也就是你们有些人所说的,工具,杀人犯,刽子手。)执行任务的时候,我甚至不能知道他们犯了什么罪。由于我经历过(现在已经从事其他工作),在前几天和几个以前的同事一起聚餐,聊到过去。本来我以为已经很久远。聊起来才发现原来我心里从未打开过这个结。我很自私的说,发这个贴,首先,是想借助网络,来让我释怀。同时,我想只要能让犯罪率降低,降低,我的师弟们,就不用再承受这份痛苦。你们觉得我们愿意这样么? 于是我大量阅读网上的资料、案例以及结合我个人的经历和回忆,希望能给世人敲响警钟。希望以后我的师弟们举起的枪是对着国家的敌人,而永远不要是所谓的罪犯。希望大家能停止对我在细节上表现的错误漫骂。深刻思考思考:我在不断提醒着什么?一.杀人犯 任雪

任雪 准备执行枪决 渺茫中有一丝坚决?

三 执行枪决完毕
二.贩毒犯 陶静 (网上流传最广的女死刑犯之一)云南人,93年左右被枪决,死时二十余岁.
被判处死刑的陶静上法场时吃“断头饭”

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枪决完毕
三.我见过最漂亮的杀人犯.刘冬梅
在这里有必要文字介绍一下,刘冬梅,1981年生,河南人,她和前男友王琅是郑州市旅游学校的同学。1998年,刘冬梅在广州实习时认识了已经结婚的黄某,从此陷入情网不可自拔,两人一直保持暧昧关系。两年后,王琅才得知女朋友与他人有染,于是痛下决心分手。但他对刘冬梅感情很深,分手时表示“如果有事,一定尽力帮忙”。纸包不住火,黄某之妻潘某终于知道了丈夫的风流史,于是告诫刘冬梅,让她赶快离开自己的丈夫,不要纠缠不休。刘冬梅听后很不“舒服”,担心以后和黄某交往受阻碍,遂生报复之心。 肢解“仇人”抛尸珠江 2000年5月13日,刘冬梅将前男友王琅从海南省召到广州,王以“宋强立”的身份登记入住宾馆。

刘向王哭诉,谎称自己被潘某诱骗而被一老头子强 J。王琅听后怒火中烧,表示要替她报仇雪恨,两人很快商议了一条计谋。 第三天,刘冬梅以观赏《清明上河图》为名,将潘某骗至宾馆,并介绍王琅给她认识。然后她假装上卫生间,把潘也哄进去,和她说话分散其注意力。王琅趁机一铁锤砸向潘的头部,随后又用手死死扼住潘的喉咙,直到她两脚一蹬才松手。潘某死了王琅仍不罢手,将潘的头按入浴缸内,用匕首、锯子肢解尸体。而刘则将潘手袋内的财物搜刮一空,用布擦拭血迹,清理现场。王琅将尸块装入两个旅行箱,分两次将尸体抛入珠江。两人均被宣判死刑。现场目击 刘冬梅身着一袭粉红色休闲服,一副欲哭无泪万念俱灰的样子,她是这次被严惩的罪犯中是惟一女性,因此尤为引人注目。

宣判前,媒体记者趋前拍照,她毫不躲闪,反而咧嘴惨笑,对着记者反复低吟:“无缘何生斯事,有情所累此身。”接着她迎着记者的闪光灯,旁若无人地哼起了流行歌曲《解脱》。直到被押进会场,她的脸上都挂着惨淡的笑容。大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举行,有500多名群众到场旁听。轮到宣判刘冬梅故意杀人案时,旁听席上顿起嘘声,有人悄声议论:“看不出来,外表这么清纯的姑娘,手段这么狠毒!” 当听到自己被判死刑时,刘冬梅的笑容顿时凝固,过了许久,她撇了撇嘴,眼眶乍红,又使劲咬了咬嘴唇,努力忍住了没有落泪。最后,全部死囚将被押出会场执行死刑时,她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脸上挤出一丝惨笑。
图右为刘冬梅
刘冬梅绝望、无奈的神情,但必须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
四.杀人犯 陆金风。90年代初被枪决,据说是与人通奸毒杀了自己的丈夫,死时24岁
其实这不算绑,到这种时候,绑已经是一种形式,犯人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一般不会绑得太紧。。目的是固定好背后的名字牌。。。
押赴刑场。。。。。。
继续 到达刑场

预备枪决。。。这时右边第一个男子稍显不安。欲挣脱。被同事制止。
听候发令。。。两个一旁扶着的一般是新兵。之所以要那样的姿势。。因为枪的威力很大。
枪决完毕。。。。

五.杀人犯 赖祥健 (名字提到很多,但图很少)。90年代初被枪决,据说是与人通奸,杀了自己的丈夫,死时二十余岁
枪决后的赖祥健
知道为什么每张行刑图片犯人都扎裤脚或裤腿吗?因为人在受刑前一瞬间会大小便失禁,有时胆子小的还没跪好,就已经大小便失禁啦,有的是死亡前一秒一下子突然大小便失禁。哎。。。早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何必去犯事呢?
杀人犯 曹琳琳。据说和任雪是一案,但其它不详.同是死刑犯,由于任雪的的漂亮,使曹琳琳黯然无光.看来世间处处不公啊!
准备执行。。。
执行完毕。我发这些图,绝无挑战你们忍耐力的意思,我只是在用图片叙述一个事实,以警示世人。如果你觉得这些图片很暴力,不堪入目。

请便。
杀人犯 苏小敏。具体情况不详,只知和陆金风同时同地被枪决。
知道错了,为时已晚。。。愿转世再做好人。。。
这里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执行命令任务后至少要训练两天。刑场执行枪决要求只闻一声枪响。这种程序上的严格规定源于两个原因:法律的威严,还有人道。枪决罪犯的子弹是经过特殊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破坏脑组织的强度,而且每一个死刑犯在押赴刑场时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膛里只装一发子弹,要求准确率极高。即使出现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补射。所以那种打不死的说法根本就是胡编的。
继续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罪犯从刑车上脱下来,基本都瘫了,把他架着跪在地上,武警中队长喊:预备,执行武警用枪顶住后脑,助手武警扶住罪犯的左肩,在打的瞬间放开。

喊:打。就开火了。。。
杀人犯 靳瑞娟。20岁的女杀人犯靳瑞娟是新郑人,2001年4月3日晚,靳瑞娟与朋友去新郑市动感歌舞厅跳舞时,与高倩男(女)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厮打,靳瑞娟将高倩男摔倒在地,并骑在高的身上,高反抗时,靳瑞娟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向高倩男胸部致其死亡。
也许大家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有权力或能力合法地处决一个罪恶的生命。我印象中吧(当然是学习来的了),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共安全专家。八几年后改武装pol.ice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入伍以后都要在这方面经过严格的训练。

这项任务并不是谁都能执行的,除了在 军事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素质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能够出任射手的人在军营里都是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战士。 人们传说中的枪毙人要戴口罩、戴墨镜,其实那只是一种传说。在偏远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没有这种情况。很早以前,曾向武警发过手套、眼镜,主要目的是为了防寒、避光,但没有人真正用这些东西。因为很不方便,戴眼镜影响视线,戴手套影响操作。那种枪毙一个罪犯要立个三等功什么的说法更是不可能的。执行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项任务。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

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刑场上的气氛是非常KB的,所以经常会有一些新兵临时怯场,要不就是扣扳机扣不完,要不就是没发射就跳开(一般开枪后向右边跳开),当时觉得很滑稽。开过第一轮后,由法医上前检查,如果发现还没断气的(一般第一枪不会死),那么还要补枪,我见到最多的一个是补了五枪。
确定死亡之后在各公共安全专家、法院、武警等单位撤离刑场的时候,守候在旁的医生就会马上上去要器官,当然是无人认领的。听说海南的死刑还有点人情味,不打脑袋,听说上面是直接站在身后用步枪设计脑袋的,经常头都不会完整,也就是死无全尸。
补枪的情况我没遇到。全部都是自动步枪顶住后脑打,一般来说不会失误。使用的是自动步枪,里面有且只有一发子弹。
这些人并不是都我执刑的。但我作为曾是这职业的一员,我觉得我有责任,或者说,我很自私的把我内心的痛苦和你们这样无关的人分担。希望能给你们冲击。。。不要犯罪不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