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尼茨名言 二战德国领导人智商排名 戈林与邓尼茨并列第三
二战德国领导人智商排名,戈林与邓尼茨并列第三,韦克斯勒成人智力量表(wechsler adult intelligence scale)是一个普遍用于全世界而广受重视的评估(均数定为100,但标准差定为15)。不少研究结果均支持韦氏全面智商之概念,量表的个别分部测验亦可测试某些独特能力。
在纽伦堡审讯期间,美国军事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吉尔伯特(gustave gilbert)被允许研究犯有战争罪行的纳粹领导人,在以德国版的韦克斯勒成人智力量测验中,经济部长亚尔马·沙赫特以143分高居榜首,帝国元帅戈林及其海军元帅邓尼茨则以138分并列第三位,而被判处绞刑的外交部长里宾特洛甫也以129分排名进入前十位,以下为纳粹领导人前二十位者详细数据:第一位 亚尔马·沙赫特(143分)魏玛共和国时期的货币局长和德国央行行长,自一九三四年起在希特勒政府中担任经济部长。
在此期间,他帮助希特勒实现了经济复兴、再工业化和重新武装的政策。一九三九年因与希特勒和其他纳粹高层人物的分歧被迫离开政府,因此在二战中并未扮演任何角色。战后的纽伦堡审判被宣告无罪处理。
第二位 阿图尔·赛斯-英夸特(141分)奥地利纳粹党代表人物,奥地利第一共和国末代总理,在其数日任期内完成德奥合并,并担任纳粹德国东部边疆区(即奥地利)总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历任德占波兰南部行政长官、副总督、德占荷兰总督。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中被判处绞刑。
第三位 赫尔曼·戈林(138分)纳粹德国帝国元帅,在纳粹党统治下的德国政治影响力,仅次于希特勒的人物。戈林被控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并被判处绞刑,但他在执行死刑前两小时在狱中服用有毒氰化钾胶囊自杀。
第四位 卡尔·邓尼茨(138分)纳粹德国海军元帅、先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担任了潜艇舰队总司令、海军总司令、纳粹德国联邦大总统和武装力量总司令之职。身兼总统与德意志国防军最高统帅职位时,率领德军向同盟国投降。战后于纽伦堡审判判决十年有期徒刑,但于一九五六年释放。
第五位 弗朗茨·冯·巴本(134分)德国政治家和外交家,第十三任魏玛共和国总理。希特勒内阁时期的副总理,纽伦堡审判二十四名被告之一,但根据其起诉书,不足以"密谋触犯反和平之罪行"定罪,于是被释放。
第六位 埃里希·雷德尔(134分)纳粹德国海军元帅,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留任在威玛共和国海军中,在成为海军总司令后暗中重组了贫弱的德国海军,二战期间策划了入侵挪威的"威瑟堡行动"和派遣俾斯麦号战舰攻击大西洋航线的"莱茵演习行动",后因俾斯麦号被英军击沉,从此希特勒对水面舰队的信心尽失,将取得战果的期望转至卡尔·邓尼兹的潜艇部队,雷德尔也因此被冷落而最终遭遇解职。
纽伦堡军事法庭判处其终身监禁,但于一九五五年获释。
第七位 汉斯·法郎克(130分)上世纪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纳粹党专用辩护律师,在纽伦堡审判时因为他在战时担任纳粹德国波兰占领区总督被起诉,他被判反人类罪给予绞刑,在一九四六年十月十六日执刑。
第八位 汉斯·弗里切(130分)纳粹德国宣传部国内新闻司司长。
第九位 包德·冯·施里奇(130分)纳粹德国帝国青年教育事务领袖。
第十位 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129分)纳粹德国外交部长。战后,里宾特洛甫被英军抓获。一九四六年十月一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纳粹战犯里宾特洛甫绞刑,十五天后被绞死。值得一提的是,里宾特洛甫是第一个走上绞刑架的纳粹高级领导。这是因为原本应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戈林在刑前自尽,于是里宾特洛甫成为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纳粹高级领导。
第十一位 威廉·凯特尔(129分)纳粹德国陆军元帅,最高统帅部参谋长,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军资历最老的指挥官之一,战后他被判"重大战犯"有罪因此被盟军执行绞刑。
第十二位 阿尔伯特·斯佩尔(128分)德国建筑师,在纳粹德国时期成为装备部长以及帝国经济领导人,在后来的纽伦堡审判中成为为主要战犯,但没有判以死刑。
第十三位 阿尔弗雷德·约德尔(127分)纳粹德国一级上将,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担任德意志国防军最高统帅部作战部长,成为威廉·凯特尔的副手,负责制定二战德国许多军事行动。在纽伦堡审判中他被判为战犯,处以绞刑而死。却在行刑六年后,被撤销了于纽伦堡被指控的主要罪行,宣判无罪。
第十四位 阿尔弗雷德·罗森堡(127分)纳粹党党内的思想领袖,曾担任纳粹刊物主编和德国在苏联的东部占领区政府局长,经常对党内成员发表演说,内容包括种族清洗、地缘政治、生存空间和纳粹主义。他对纳粹德国士兵杀害战俘和种族屠杀负有重大责任,于一九四六年的纽伦堡审判中以战犯身份被判处绞刑。
第十五位 康斯坦丁·冯·纽赖特(126分)一九三二年至三八年担任德国外交部长,三九年至四一年担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国保护者(总督),仍保留该保护者名号至一九四三年。战后纽赖特被指控四项罪名皆成立,被判十五年徒刑。后因心脏疾病提早获释。
第十六位 沃尔特·芬克(124分)沙赫特的继任者,一九三七年至四五年期间担当经济部长兼国家银行行长。战后被判无期徒刑,后因健康问题被提前释放。
第十七位 威廉·弗利克(124分)纳粹德国内政部长。
第十八位 鲁道夫·赫斯(120分)纳粹党副党魁,二战后判处终身监禁,最后于柏林施潘道军事监狱内的小别墅上吊自杀,不过当时赫斯的脖子上有绳索多次缠绕过的迹象,勒痕呈平行状,因此有不少人认为赫斯的死并不单纯。
第十九位 弗里茨·绍克尔(118分)劳动力调配全权总代表,赋予充分"调动一切可供使用的劳动力,包括统一监督从外国征募的劳工和战俘"的权力。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中,法庭以"反人道"等罪名,判处其绞刑。
第二十位 恩斯特·卡尔滕布伦纳(113分)奥地利裔党卫队上将。在一九四三年,接掌国家安全总局与国际刑警组织。在纽伦堡审判中,他以党卫队最高负责人面对审判,最后被判战争罪、违反人道罪而处以绞刑。
第二十一位 朱利斯·斯特萊切(106分)纳粹反犹报纸《冲锋队》的发行人,最后被判以绞刑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