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跃系刘汉元 北京地产剧震 泰跃系掌门人刘军已被羁押
〔注意〕! 关于泰跃、茂化实华和逸成的黑幕 对北京泰跃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尊敬的尚福林主席、范福春副主席、屠光绍副主席、 上市部、稽查局、湖北/云南/广东证管办领导: 我作为上市公司茂化实华的一名董事高管,原是中石化的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了解到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2年收购茂化实华股权中存在以下数项严重的违法和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提拔我成长的茂石化集团、中石化集团乃至国家的利益,考虑到情况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特直接向您进行举报: 一、没有如实进行信息披露, 茂化实华现在的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第三大股东天津裕丰伟业公司均系北京泰跃控制的公司,为了能够回避要约收购,泰跃采取违规手段,没有如实进行信息披露。
天津裕丰伟业公司是北京泰跃专为收购茂化实华股权临时设立的公司,由于茂石化持有实华的股权超过30%,泰跃为了达到完全控股实华同时又避免要约收购全部股权,所以故意在天津设立该空壳公司,该公司法人为泰跃董事长刘军的表弟,该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二、违法进行股权转让 北京泰跃根本就不具备收购茂化实华的资金实力,当时北京泰跃总裁刘军是为了控制茂化实华优质的资产和巨额的现金,收购上市公司是采取在2003年2月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实华的控制权,然后挪用实华的2亿元自有资金分别汇到北京泰跃和天津公司帐户上,然后由北京泰跃和天津公司作为应付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茂石化,然后于2003年5月份方进行股权过户,说白了就是由茂化实华出钱把自己的股权买出来送给北京泰跃。
三、违规进行股权抵押 泰跃在把股权已经过户,只支付股权转让首期款没有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情况下,直接采取采取违规的手段,分别把北京泰跃和天津公司持有的茂化实华的法人股股权分别向银行进行抵押,取得贷款后把作为第二批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茂石化,这样,泰跃收购茂化实华的全部资金均是挪用上市公司自身的自有资金及应付茂石化的原料款,使得茂化实华无力按照合同约定向茂石化支付原料货款,造成茂石化与实华公司无法履行原料供货协议,造成茂华实华常达半年之久的生产经营困难,给广大职工、广大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使得实华多次出现冲击茂石化机关、冲击当地政府及上访的情况,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掩盖这些违法行为,泰跃又控制实华编造投资项目,挪用上市公司资金。
四、编造虚假投资事实大肆挪用上市公司资金 北京泰跃的收购资金来自正式股权转让前从茂化实华挪用20000万元资金,这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北京泰跃通过使用重金1700万元分别收买当时茂化实华上级单位茂石化总经理房总和茂化实华当时的董事长姚志方和财务总监成家炯,使得三人共同商议操纵茂化实华把20000万元资金汇到北京泰跃的账户上。
北京泰跃正式控股实华后,急于掩盖从实华挪用20000万元用于收购茂石化持有的实华的股权的违法事实,先是迅速通过年度分配方案,将所得的红利近3000万元归还给茂化实华作为20000万元的部分还款。
后所差的17000万元泰跃为了掩盖事实,强令实华公司领导在北京设立茂化实华的房地产子公司,紧接从实华又分别挪用17000万元和5000万元,其中17000万元以名义是参股泰跃地产“逸成东苑”项目,事实上直接冲抵上市公司被北京泰跃挪用于收购实华股份的欠款20000万元中尚未堵上的部分。
另5000万元被北京泰跃以共同经营北京实华公司名义侵占和挪用。 五、违法侵吞上市公司资产 泰跃在违法成为茂化实华的控制人后,继续侵吞公司资产,2004-2005年度又先后挪用资金14582万元、9000万元和3000万元用以投资泰跃控制的重庆索特盐化,该公司管理混乱,公司负责人文传书在北京泰跃总裁的授意下,将近3亿元的投资瓜分挪用,致使上市公司无法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如此巨额资金已经严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