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青判刑 陕西巨贪周长青被判处死刑
中新社西安九月十九日电(李彦宏张珂)陕西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昨日终审宣判,被告人周长青、刘晓荣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被告人周长青原系西安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并汽车销售公司经理,一九九七年始,周长青便先后多次贪污巨额公款,前往澳门赌博,并伙同原机电公司桑塔纳专营部负责人刘晓荣,在调取公款大肆赌博而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两人共谋出逃国外。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长青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四千八百四十三万余元,挪用公款二百七十二万元;被告人刘晓荣参与贪污公款一千二百五十九万元,已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罪。
今年五月两被告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判决后两人不服,提出上诉。九月十八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