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讲师 周文斌案引发舆论争议 被告和律师称已做好上诉准备
12月2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二轮一审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周文斌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从第一轮一审开庭至今,此案在社会上也引发多番关注。
南昌市中院判决周文斌在2002年至2013年,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建商、合作办学商、设备供应商及部分教职工在项目承揽、合作、采购、任职、提拔、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111.
8 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万元、韩元90万元、购物卡2.4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价值3.86万元)。此外,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两次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共计5875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据媒体报道,在当初一审开庭时,检察机关指控周文斌涉嫌受贿2000多万元、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而周文斌几乎全部否认,并自我总结称,"这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的冤假错案。"他在庭审时也承认部分收钱的行为违纪,但性质绝非受贿。
而且,周文斌称他是受到落马的"大老虎"苏荣在江西省委书记任上时对他的报复。并且他在"双规"期间被刑讯逼供,被要求站立10天10夜,脚肿得像冬瓜。
此外,庭审中一位"行贿人"胡彪斌两次出庭作证。检方指控胡彪斌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校长办公室送给了周文斌100万现金。第一轮一审时,胡彪斌出庭作证,却当庭翻供,称作假证是因为检方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被迫按照检方的意图交代曾向周文斌行贿100万现金。"
而第二轮一审出庭时,胡彪再次翻供表示上次出庭的证言为假,他说确实向周行贿了100万现金,但交代了跟上次完全不同的100万现金的来源。而公诉人在庭上称,胡彪斌之所以会出现几次不一样的证言,可能是他的记忆出了问题。并且强调,他们所有的一切证言都是合法取得,不存在刑讯逼供。
微信公号辩护人连日来发文关注周文斌案,还透露,在宣判几天前,周文斌就被告知会被判无期徒刑,在会见律师时,周文斌把此消息告诉了他的代理律师朱明勇。
朱明勇向界面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随后,还未宣判,周文斌就写好了上诉状,他说,"南昌市中院根据如此明显的诬陷指控对我进行重判(无期)是完全违背法律规定的。本案二次开庭审理充分展示了对我构陷的荒唐,程序上也没有排除据以定案的大量非法手段取得的证,并阻止大部分证人出庭作证。而被控方威胁出庭的胡彪斌的作证恰好证明了他第一次出庭为我洗脱罪名的证言是正确的。可见这是从实体到程序都不公正的判决。"
随着周文斌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家属和律师继续奔走呼吁,在网络上大量传播材料称其被冤枉陷害。而与此同时,该案在舆论层面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大。
在宣判后,有媒体发布报道描述了周文斌的权力滥用,基建工程款腐败,搞面子工程,被教职工批判,以及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报道称,周的情人多达20多个,浏览大量色情网站,写下自述"我骨子里的想法是,男人来到世上,一要征服世界,二要征服女人"等等。
并且报道还引用江西省政界知情人士、高层权威人士等的说法,称周文斌被查与遭到苏荣的迫害无关,这是周试图将其贪腐问题混淆为政治迫害。以及引用江西省纪委办案人员话称,并没有被刑讯逼供,反而是"办案人员在生活上给了周文斌很多照顾"。不过这两篇报道也引发周文斌一方的质疑。朱明勇在朋友圈转发此报道,说,"我看了一年多材料也没发现这些内容,他们怎么编造出来的?"
朱明勇对界面新闻透露,他将与清华大学法院学教授易延友共同为周文斌二审做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