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和森和蔡畅 关于“加强对蔡和森蔡畅故居保护与开发”建议的答复(摘要)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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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和省旅游局正在积极推进蔡和森.蔡畅故居(以下简称"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一.已开展的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一)经省文物局申请,中央于2013年以来下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37万元,用于故居保护规划编制和本体修缮.2010年以来,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共下达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故居的保护利用.故居的保护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已获批复.(二)2015年,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配合省委宣传部顺利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和省旅游局正在积极推进蔡和森、蔡畅故居(以下简称“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已开展的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经省文物局申请,中央于2013年以来下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37万元,用于故居保护规划编制和本体修缮。2010年以来,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共下达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故居的保护利用。故居的保护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已获批复。

(二)2015年,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配合省委宣传部顺利完成了蔡和森同志纪念馆基本陈列的改版改造提质工作。

(三)省交通运输厅已将双峰县城通往故居连接岳临高速、娄衡高速的S334(建议中称“S336”)双峰石地方至蚊子山公路项目纳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年内将开工建设。

(四)省林业厅在2013年和2014年共投入7933万元用于双峰县的林业建设,其中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防护林、退耕还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生态补偿等营林资金达3200万元以上。

二、各部门将在下阶段做好以下工作

(一)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将尽快做好故居保护规划的初审和上报,并指导、督促当地政府部门依据已获批复的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做好故居的保护修缮工程。

(二)省交通运输厅将商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对故居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进行统筹研究。

(三)对于故居周边森林植被的恢复和保护项目,省林业厅将给予重点支持。

(四)对于故居周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井字镇可按照湘发[2013]9号文,向双峰县水利局申报项目,统筹纳入规划,安排项目实施,动员当地群众开展“五小水利”建设,省市县将根据工程完成及验收情况进行适当奖补。

省水利厅将统筹考虑,在项目前期工作完备的同等条件下,给予故居周边地区项目倾斜支持。

(五)省旅游局计划在今年组织省内及中央驻湘媒体,对全省红色旅游景区开展采风活动,以此进一步加大对红色旅游资源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