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老婆 【四毛子】刘汉被警方控制 卓玛老公袁宝璟3兄弟案情回放
据媒体报道,被调查的汉龙矿业3名高管分别是董事总经理Steven Hui Xiao(肖辉),副总裁CalvinZhu及员工FanZhang,目前上述3名高管已停止在汉龙矿业的现有职务,以及其他关联企业的所有领导职务,直到调查结果明确。当地法院已暂时禁止3名汉龙矿业高管离开澳大利亚,并冻结了上述高管在澳大利亚的私人资产。而上述高管的代理律师表示暂时不对此事作出评论。
截至目前,“汉龙系”两家A股上市公司,均称与汉龙集团海外投资无任何关联。
刘汉的核心运作平台汉龙集团的“汉龙”之意,乃是各取刘沧龙、刘汉两兄弟名之一字而成。他们控制着上市公司金路集团、宏达股份
曾有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刘汉的核心运作平台汉龙集团的“汉龙”之意,乃是各取刘沧龙、刘汉两兄弟名之一字而成。而如此“双栖共生”的兄弟,在A股共同控制着上市公司金路集团、宏达股份。
查金路集团历史,自2002起刘汉控制的汉龙实业一直是其第1大股东。2009年刘沧龙控制的宏达集团受让德阳市国资公司持有约3133.7万股股权,成为金路集团二股东。此后,汉龙实业通过逐步减持从大股东之位跌落至二股东。
但截至今日,金路集团历年年报仍奉刘汉为“正朔”:汉龙实业减持致使宏达集团被动成为公司第1大股东后,宏达集团未提议改组董事会,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转移,目前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汉。
再查宏达股份历史,刘沧龙早年为什邡民主公社榨油厂职工,用借来的500元买来原料磷矿粉和硫酸,创办了什邡县民主磷肥厂试验生产“土磷肥”而一举成功。1993年什邡县民主磷肥厂改制为四川宏达联合化工总厂,1994年进行股份制改造,2001年宏达股份成功上市。
与刘汉的江湖气息不同,靠技术起家的刘沧龙一直保持着技术研究员的身份。在宏达股份董事长的身份外,还身兼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并参与了多个技改项目研究。
从宏达股份近年的版图扩张路径来看,刘氏兄弟合作各有分工、相得益彰。如在国内矿业资产的并购上,2003年出资参股铅锌储量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的云南兰坪铅锌矿;2006年投向金矿;2011年9月进军钒钛产业;2012年6月参与开发多龙铜矿项目。
最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底宏达股份启动巨额定增计划:拟11.34元/股向包括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亿股,募集不超过50亿元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的“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该计划总投资约101.88亿元,后因环保原因受到抗议而被地方政府叫停。
接近刘沧龙的人士告诉记者,其办事魄力与低调程度均与刘汉相似,即使在2007年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亦深居简出。
不过,刘汉则试图淡化自己与政府的联系。被其收购的美国通用钼业的监管备案文件也称:刘汉持有香港特区护照,而不是中国内地居民。
雇凶杀人的亿万富豪袁宝璟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卓玛因遗产纠纷被袁与前妻之子告到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对这起涉及千万遗产的纷争作出一审判决:袁宝璟临刑前的一句遗言被法院确立为口头遗嘱,卓玛据此成为袁宝璟全部遗产的惟一继承人。
此案原告小祥(化名)今年15岁,父母离异后随生母生活。1999年,袁宝璟再婚娶藏族表演艺术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卓玛为妻,两人生有一子。
小祥起诉称,爸爸袁宝璟生前拥有东城区帽儿胡同4号房屋。2000年5月,他们父子俩又共同购买了东城区国子监47号房屋,房产在两人名下。袁宝璟死后,这两处房屋及其他所有遗产均由卓玛实际占有。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遗产继承,所以起诉卓玛母子,请求法院分割房产。小祥的几项请求合计达上千万元。
作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10年前身家就已经达30多亿元。面对死刑,这位富豪为什么连一份书面遗嘱都没留下,以致引出死后的遗产纷争?
据袁宝璟的律师称,袁宝璟没留下书面遗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被执行死刑。袁宝璟曾确定于2005年10月14日执行死刑,后被暂缓执行。去年3月17日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时,袁宝璟对改判仍抱有信心。
据报道,宣判当天,袁宝璟穿了一身白色运动服,还戴了一条洁白的哈达,一脸微笑地走入法庭和家属打招呼。当法官宣布,"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三人立即押赴刑场"时,袁宝璟大喊:我不服,我要检举!"执行当天,袁宝璟已经没有机会订立书面遗嘱了。"律师解释说。
临刑前留下财产遗言
虽然未及留下书面遗嘱,但袁宝璟在临刑前说出的十几个字,竟最终确定了亿万家财的归属。
遗产案审理中,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证明说,在袁宝璟执行死刑前,亲属们一起会见了他。袁宝璟的大哥突然提及股票等财产如何办,袁宝璟回答说:"财产都给卓玛,你们就听卓玛安排吧。"这寥寥十几个字是袁宝璟死前惟一一句关于财产的交待。
这一情节也得到了辽阳中级法院一名当班法警的证实:"他被执行前应该没有时间写遗嘱……亲属会见时我在场,袁宝璟说家里的财产都要听卓玛的,这话我记得。"
卓玛母子据此答辩,袁宝璟生前已经立有口头遗嘱,将卓玛指定为惟一遗产继承人,排除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但原告方认为口头遗嘱不成立,因为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系有利害关系的人,无权作为口头遗嘱的证明人。
法院认定口头遗嘱
法院最终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袁宝璟在即将被执行死刑前夕,在家属会见时就自己的财产处分问题对家属进行了明确交代。中国风水协会主席陈帅佛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