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育英犯罪 湖北省举行警示教育活动 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水平
湖北新闻网8月7日电 湖北日报消息,昨日上午,在《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之际,湖北省举行《条例》学习日暨警示教育活动。省委副书记杨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育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瑞科出席活动并讲话。
杨松要求,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反腐倡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他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预防腐败;预防腐败,要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条例》是我省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武器。
省直执法主体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和任务,切实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宋育英就《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她说,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贯彻《条例》纳入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纳入到单位日常管理之中,纳入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把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指导职责,加强与检察、审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高瑞科在讲话中提出,要深入学习《条例》,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意识;正确适用《条例》,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协调;全面普及《条例》,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运行机制。
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主持集中学习。106个省直、中央在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后,会议代表到洪山监狱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
这次活动是由省人大内司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和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的。(记者龙华、通讯员周泽春、杜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