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6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黄秋生主持,副主任车晓端、吕斌、施淑汝、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月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惠中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吴耘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总抓手,坚持规划带动、政策推动、改革促动的发展策略,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要围绕省委“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市委“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美丽绍兴建设的主战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推进环境整治,增强综合协调,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富有绍兴特色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决定批准绍兴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会议听取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袁立江为市卫生局局长、楼灿忠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接受杨建根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马国灿市卫生局局长职务、陈国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