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张家界市委杨光荣书记为李新华伸冤!
我是张韩英,在8月16日通过湖南“红网”给您留言,您在百忙中于8月19日就给我回复,并将我反映的冤屈转市法院督办。
根据您及市政法委刘绍建书记的批示,在案件由市法院以“被害人李新华死亡的原因没有查清”发回区法院重审后,案件的刑事部分已由区法院将案卷退回区检察院补充侦查取证,李新华的死亡原因有望查清,可慰李新华在天之灵,我对此没有异议。案件的民事部分,在市法院刑一庭詹庭长亲自督导下,经区法院刑庭向延忠庭长主持,我已与被告黄乐、田庆文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到位。
关于田庆文交区政法委某领导的2万元,已于8月28日由区政法委转交区法院,作为田庆文的赔偿款交给了我。
在此,我和我的二个儿子及李新华的母亲感谢杨书记,感谢市政法委刘书记,感谢市法院刑一庭詹恒清庭长,感谢区法院刑庭向延忠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