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殿宇代理市长 宋殿宇任濮阳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宋殿宇,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河南省正阳县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参加工作,天津轻工业学院毕业,工学学士;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央党校一年期中青班毕业。
1980年9月至1984年8月,在天津轻工业学院学习。期间任化工系学生会学习委员,校学生会学习委员;获校“三好”学生、天津市“优秀青年”称号。
1984年8月至1996年5月,在河南省经济委员会、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工作。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委机关团委文艺委员、副书记;获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食品工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期间,参加了1994年全国分税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1996年5月至1999年2月,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副处长。期间,参加了全国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研究、论证、起草工作,1998年长江抗洪抢险支援工作,1998年全国首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调研和方案制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4年3月,在河南省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任河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期间,2001年3月至2001年6月,在河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任支部纪检委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11月,在中国第一拖拉机集团公司挂职任总经理助理,同时挂任洛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4年3月至2009年任洛阳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书记;
2009年3月,任洛阳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2014年3月起先后任洛阳市委常委、市委经济工作部部长,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