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恶的距离】《我们与恶的距离》我们离恶很近
最近一部《我们与恶的距离》,豆瓣评分高达9.3,让人为之侧目的同时,又再一次,将我们拉进对善和恶的反思中。
“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你有标准答案吗?”这不仅仅是这部影视作品给出的疑问,更是每一个拥有日常生活,但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被动遭受,大众因为一件事,产生极化情绪,无差别伤害他人的冲击,因此冲击,产生对自己心灵的拷问。
故事中,无差别的杀人犯是恶,因此,当大众从媒体中获悉这一信息时,便直接固化这种恶,但是,一个人,生来就是恶的吗?犯人母亲说:“没有一个爸爸妈妈,要花一个二十年,去养一个杀人犯”,因此,一个人是杀人犯,这是注定的吗?是生来就注定的吗?如果不是,又是因为什么呢?
我们总是关注恶的结果,却很少关注导致这个恶的原因。因为,所有人都认定,恶者就是恶者,没有事出有因,没有情有可原。正因为,大部分人都这样,才让我们没办法发现导致恶最根本的真相,才让我们对恶无能为力。
故事中,犯人的亲属,因犯人带来的影响,无法正常生活,改名换地,却依旧没办法逃离。
犯人是犯人,犯人亲属是犯人亲属,我们自持自己是文明人,我们对古时候所谓的连坐制深恶痛绝,认为那是反人性的,但是,因为犯人的罪行,在道德层面的指责也好,在日常生活上的干扰也好,对犯人亲属的无差别伤害就不是连坐制了吗?这和犯人无差别杀人有什么区别?被伤害者都是没有伤害他人之人,只因为一方被伤害者跟犯人有血缘关系,另一方被伤害者跟任何一个类型的犯人没有血缘关系?
作为旁观者,在我们已经知道法律给出了一个判定之时,我们依旧站在所谓道德和善的立场,对没有犯罪的犯人亲属实施额外惩罚,就是正义和光明正大的吗?
不光是这个故事本身,网络环境中,曾出现这样一件事。
一个女人,因为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而这一件很不好的事情迅速引起网络热议,在这些热议中,竟然有很大一部分人直接诅咒起这个女人不到十岁的孩子,因为这个孩子是一个女孩子,更有网友直接针对女性生物特征,表达了侵犯意向。
试问,稚子何辜?只因有一个被定位为恶的人的孩子的身份,就被自诩为善良和正义的人,理所应当地定义为可以任任何人侮辱侵犯的存在。那么,恶是什么?善又是什么?
我们太过于习惯用恶人和善人去界定,却不是用恶行和善行去界定。但是,任何一个人,只要存在在此世间,就一定会有行为失范的时候,区别只是造成影响的大小而已。
但是,善人有了恶行就可以忽略其恶吗?恶人有了善行就可以忽略其善吗?
那善人恶人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那善和恶的标准又是什么?
一个人,有很多善行,我们习惯定义为善。一个人,有很多恶行,我们定义为恶。一个人,有很多善行,但我没看见,我只看见今日的恶,于是,我们定义为恶。一个人,有很多恶行,但我没看见,我只看见今日的善,于是,我们定义为善。
那么,这个定义,是以什么标准定的,是经过谁认可的?为什么?每一个人对同一件事会出来不同的善恶标准,那么,谁对谁错?对了要怎样,错了,又该如何?如何防止每一个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按照自己定义的善恶标准去放任自己的恶行?如何规避,每一人枉顾最终的真相,只站在所谓道德和善的立场,去为自己的恶行开脱。
道德,一旦失度,就会成为恶行最大的庇佑伞。因为,犯人也好,犯人亲属也罢,在承受了应有的惩罚之时,理应,任何人都无权再对其进行额外的惩罚。
但是,因为每一个人的善恶标准不同,就会出现,一个人死亡的惩罚不够抵消一个人所犯下的罪行。因此,为了增加惩罚,以抵消这个人所犯下的罪行,那么,就必然会找到跟这个人有关的一切。而亲属,就首当其冲。
但在这个过程,亲属,特别是父母,因儿子的罪行,承担相应的惩罚,而这个惩罚,是对其教育不当的惩罚。因为,在众人的观念里,教育出一个杀人犯是一个很大的过错。但是,就如同犯人母亲所说:“没有一个爸爸妈妈,要花一个二十年,去养一个杀人犯”。既然是,非主观的过错,那么,这个惩罚的度在哪里?
罪恶,来源于道德失度,道德一失度,每个人就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衍生出很多个体化的善恶标准。
而善恶,一旦出现个体化,就必然会造成惩罚失衡,惩罚失衡,进而造成公平丧失,公平丧失,进而促使心生怨愤,心生怨愤,进而加剧恶行呈现,恶行激增,又进一步加剧善恶个体私有化。
道,就是规则路径,也是通用化的善恶标准,非个体化的善恶标准,因此,不因一个人或一群人的主观偏向而失去其公平性。
合道而为,每个人按照规则路径办事生活,无需外人用私有化的善恶标准置喙。
失道,承受一定的惩罚。这个惩罚,也无需私有化的善恶标准置喙。因为,有一个通用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善恶标准。
今日,在网络环境中,很多人一遇到一件不好的事,就喜欢说:“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而这个魔鬼,恰恰就是这些自认为道德感极强的人。
因为,一个人,一旦道德感极强,就必然会将道德私有化,将善恶标准私有化。
而私有化的道德和善恶,只会适用于他人身上,绝对不会适用在这些道德感极强的人自己身上。
一个失了通用性的道德和善恶标准,怎么会是真正的道德和善,它只会是那些,自诩善良,自诩道德的人放任内心魔鬼,肆意伤害他人的挡箭牌。
善恶标准由谁定?
由存在在一个特定范围的所有存在定。记住,是所有。
莫要以为,今日,自己不是犯人亲属,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说,既然是犯人亲属就死有余辜,试想一下,当你自己是犯人亲属,当你自己因为日常生活的一次行为失范,比如骂人,比如打架,比如在有意无意的情况下伤害了其他人,明明自己已承受了相应的惩罚,却依旧有旁观者站在所谓的道德立场对你和你的家人实行制裁,肆意打骂伤害。你是否愿意?你是否觉得合理?你是否觉得没有任何恐惧?你是否觉得毫不委屈?
若你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就一定要祈祷没有任何人认识你,因为,只要你活着,就会在有意无意中有行为失范的时候,而且,是随时。
因为,你不能保证,你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句开玩笑,在另一些人的私有化道德标准中是不是应该判死刑。
你并不能保证,你在过马路时,由于灯坏了,于是,在灯一直处于红灯状态不跳时过了马路,在另一些人的私有化道德标准中是不是应该“撞死活该”。
你并不能保证,你在公共场合,让了99次座,但就这第100次的时候,因为太不舒服,不想让了。在另一些人的私有化道德标准中,是不是就应该被定义为“人模狗样,畜生,不懂得尊老”,是不是就应该被人任意扇巴掌,在公共场合被人侮辱。
你并不能保证,为避免主动攻击自家孩子的狗进一步的伤害,造成狗的伤害后,在另一些人的私有化道德标准中,是不是就应该以家破人亡的代价来偿还狗的伤害。
你更加不能保证,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随时随地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有效合理地控制,一旦有那么一次失控,在另一些人的私有化道德标准中是不是应该“这种神经病就不配活着”,进而被公司开除,失去经济来源,被周围人排挤,生存难以维系。
不让道德失度,不让惩罚过度,就必须消解道德善恶标准的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