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赛跑的规则 田径运动——接力赛跑比赛规则介绍
接力赛跑属于田径运动的一类,为多人合作的径赛项目。同队选手之间以30厘米长的金属圆棒为传接工具,必须在接棒区内接棒。当拿着棒的跑手快接近时,即将接棒的跑手便已开始起跑,以便达到最高速度时接棒。因此,接力赛跑的成绩除以选手人数通常比独立项目的成绩为快。
根据选手的个人最佳速度,接力赛跑的接棒顺序安排通常如下:第二快、第三快、最慢、最快。如果站出了跑道或选手已离开接捧区时仍未完成接棒者,全队会被取消资格。
接力赛跑有400米、800米、1600米接力,和1000米、1500米异程接力赛(各人所跑的距离不等)及穿梭(迎面)接力等。
比赛规则:
1、4x100米接力跑是分道进行,接棒者可以在接棒区前10米内起跑。
2、在4x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线道内进行,其余各棒的传接,裁判员会根据第二及第三棒运动员通过200米起点处之先后,按次序让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队友在接棒范围内,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以在接棒区外起跑。
3、接力棒必须拿在手上,直到比赛结束为止。任何人掉了棒,必须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
4、所有接力赛事,必须在接棒区内完成交接棒。接棒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任何参赛者在传接棒完毕后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碍其他参赛队伍,其队伍可以被取消资格。
5、4×400米接力的第一次交接棒应在各自分道内完成,第二棒及以后各棒运动员必须在接力区内起跑。各队第二棒运动员越过第一弯道末端的抢道线后,即可离开各自的分道切向里道。抢道线应为一条弧线,宽5厘米,横跨跑道,在抢道线两端的跑道两侧各插一面高至少1.50米的标志旗。
6、接力棒为光滑的空心圆管,由整段木料、金属或其他适宜的坚固材料制成,长度为28~30厘米,周长为12~13厘米,重量至少50克。接力棒应涂成彩色,以便在比赛中明显可见。
7、一旦接力队开始比赛,只允许该队有二人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后继赛次的比赛。替补队员应是已报名参加运动会的接力或其他项目比赛的运动员。
8、在每一赛次第一组的第一次检录前至少1小时,应申报接力队的队员和各棒顺序。该检录时间应提先公布。只有在有关运动员出现伤病时(由组委会指派的一名医生进行验证),才可改变以前申报的内容,但有关变动应在该接力队所在组的最后一次检录之前提出。已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一经替换,不允许重新参加该项目后继赛次的比赛。
9、标志物。当接力的全程或第一棒为分道跑时,运动员可在自已分道内用胶布做一个标志,其最大尺寸为5厘米×40厘米,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跑道上其他永久性标志。不许使用粉笔或其他任何不易去除痕迹的类似物质。在煤渣或草地跑道上,允许使用钉鞋在自己的分道内画出标记。在上述两种情况中,不得使用其他标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