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药物过敏反应有哪些临床表现?
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需要一个致敏期。致敏期的长短不一,一般为7~14天,也可能更长。如果患者已经被致敏过,则再次应用同一药物时,症状可迅速发生,大多在1日以内,最快的甚至不到1分钟,例如已经被青霉素致敏的患者再次注射青霉素时,症状可在当时,甚至注射尚未完毕即已发生;如果患者从未被所用药物致敏,则用药当时不发生反应,经过一段致敏期后或者因患者再次用药而发生反应,或者是致敏药物在体内尚有存留,存留的药物抗原与新形成的药物抗体发生反应,形成免疫复合物,导致Ⅲ型过敏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有以下主要类型:
1.药物热 这是药物过敏反应最常见的表现之一。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所致的发热有许多不同点。首先,它的发生与用药有密切关系,常在用药后一定时间发生,如前所述。其次是它不像传染病的发热那样有一定的热型,而是稽留性的低热或高热,并以高热为常见,这种高热与患者的全身症状不成比例,也就是说,体温可以很高,但患者的全身表现不是太重。
它的另一个特点是对各种退热治疗措施的反应不佳,如果患者仍在继续应用致敏药物,退热药很难使其体温下降;反之,如果停用致敏药物,即使没有其他退热措施,多数病例的体温也能迅速下降。
2.药物疹 药物过敏反应发生皮疹的十分多见。它常继药物热,或与药物热同时发生,也可先于药物热出现。药物疹的形态与药物的药理性质无关,常见的药物疹类型有荨麻疹和血管性水肿、猩红热或麻疹样皮疹、湿疹、紫癜、血管炎、剥脱性皮炎、固定性药疹等。不同的药物可引起同样的皮疹;同一药物在不同的个体或同一个体在不同情况下也可引起不同的皮疹,所以不能根据皮疹的形态来鉴定致敏药物的品种。
紫癜常由下肢开始,继而发展至上肢及躯干;可伴有肾病变,此时尿中可出现红细胞及蛋白。固定性药疹是单发或多发性圆形斑疹,初起时为充血性皮疹,以后逐渐转为褐色或灰黑色,持久不退。当再度接触同一致敏药物时,可在原发疹部位又引起皮疹或使原有皮疹加重。
另有一类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称为斯·约二氏综合征。其病理改变是全身性的血管炎,表现为口、外生殖器和其他部位的溃疡,并可有广泛的内脏病变。患者常有高热、蛋白尿等。剥脱性皮炎也是一类严重的皮肤病变,约半数由药物变态反应引起;表现为鳞屑状或大片皮肤剥脱,可伴有内脏病变。伴发内脏病变者预后不良。
3.休克 休克是一紧急情况,往往发生于注射药物时,可立即发生,也可在注射后短期发生。初时患者常感全身发痒,继而起疹,皮疹多为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继之血压下降,并可出现鼻炎、哮喘、腹痛、便意、尿意等;在以上症状陆续出现时,皮疹往往开始消退。
过敏休克导致全身各系统、各器官供血不足,所以是一严重状态,如不能及时有效抢救,患者转入昏迷、死亡;即使抢救及时,仍有一定死亡率。
4.血细胞损害 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可有血嗜酸粒细胞增多。Ⅱ型药物过敏反应常导致血细胞减少,可仅表现为某一种血细胞减少,也可表现为全血细胞减少。
5.肝、肾功能损害 许多药物要经过肝代谢或经肾排泄;肾又具有丰富的小血管,容易发生免疫复合物沉积,所以全身性药物过敏反应常伴有肝、肾损害。药物过敏反应伴有肝、肾功能异常是病情严重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