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重症报销比例】武汉门诊重症特殊医保如何申请 可以报销哪些大病药费治疗费
核心内容:武汉医保重症门诊报销比例如下:1、城镇职工:门诊城镇职工用医保IC卡支付医疗费用。
重症慢性病: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0%(在职)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75%(退休)
住院:
报销部分 =(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3%(在职)
报销部分 =(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门槛费)×88%(退休)
乙类:特医自负,如MRI自付比例20%,CT20%,B超20%,药品5--10%。
丙类:自费 100%自付比例。
门槛费: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420元,第三次240元。
2、城镇居民医保:
报销部分 =(门诊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35%
住院报销=(总医疗费用—乙类自负—丙类—300)×65%
生育纳入居民医保病种,实行定额报销,顺生报销400,剖腹产报销700。
楚天金报“乙肝医保报销难题”系列报道,持续引发社会多方关注。昨日,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医保中心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武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李鸣对本报记者称,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报销的管理规定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要求单位参保人由单位申报,是因单位社保经办人更熟悉办理流程,能够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同时也能提高办理效率;同时,通过单位对申请人病情是否属实进行把关,有利于防范作假行为发生,可有效提高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预防基金支出风险,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得到帮助。
李鸣还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医保费用,并对职工享有的相关医疗保障权益进行落实。对于有乙肝患者担心因此会公开病情,李鸣则称,该医保中心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倾听民声,探索拓展网上申报等多种办理渠道。
昨日,武汉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燕娥对记者表示,非常重视本报对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办理程序的持续关注,本报报道见报后,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马上召集有关处室展开专题研究,并向省人社厅进行了汇报。
彭燕娥表示,将持续关注乙肝患者群体的呼声,下一步将要求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严肃纪律,强调对申请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办理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要求各级社保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