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 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利用儿子所开公司转移贿款
【导语】和许迈永一样,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今天被执行死刑。而他的落马同样与土地审批和建设领域相关。法院认定,姜人杰在分管城建、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三年时间里收受地产商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单笔受贿竟高达8250万元,令人瞠目。那么姜人杰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擭取如此巨大的财富,他的腐败之路又留给了我们哪些警示呢?
姜人杰,1948年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2001年开始担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房产开发等13个领域,同时兼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姜人杰上任后,以大手笔拉开了苏州市政升级的序幕,他的勤勉能干也给当地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这样的风光表象下,姜人杰还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
2001年,正是土地市场改革的前夜,作为分管领导,姜人杰敏锐地发现了土地交易中暗藏的巨大商机。根据公诉人指控,在2001年底,姜人杰接受苏州市正基房产公司总经理顾文彬的请托,使顾文斌保留下本应该由政府收回的地块。同时在姜人杰的运作下,顾文彬置换到另一块同等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出让,净赚1.7亿元。
记者:“在1.7亿元的巨款到账后,顾文彬并不敢忘记姜人杰的恩情,所以他提出了要将其中8250万元分给姜人杰的建议。我们很难想象,面对这一巨大诱惑,姜人杰的第一反应是什么?但毋庸置疑的是,姜人杰确实动心了,所以他决定用一种自以为巧妙的方式来消化这笔巨款。”
2003年12月,一家名为仁和泓业的投资公司在上海成立,股东为顾文彬和他的一个亲戚,而实际上拥有公司财政管理权的还有一个人,他就是姜人杰年仅24岁的儿子姜荑。用顾文彬送的钱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再找机会把钱抽走,这就是姜人杰想到的办法。
而事实上,据办案人员查明,姜荑早在大学毕业没多久就拥有一家名为苏州福海拍卖行的公司,公司的法人是姜荑的未婚妻龚某。而开公司的钱则来自,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峰的1000万元借款,事后法院认定这笔钱是陈锋挪用的公款。2005年,陈锋因受贿和挪用公款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