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黑社会老大排行榜】福州黑社会重要头目张志强在逃一年终落网
11月14日消息:日前,公安部挂牌督捕的“9·1”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福州黑社会重要头目张志强被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当场缴获五四式手枪两支、子弹三发、丰田轿车一辆、假车牌三副。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0年9月1日凌晨5时许,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风景区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死者林民昌被枪杀。经深入调查,查明此案主谋为张志强等人。此案立即被公安部列为挂牌案件。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有关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联手成立“9·1”专案指挥部,实行专人专办。通过一年时间的追捕,先后在福州等地抓获郑国英、余峰等七名犯罪嫌疑人,但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志强仍然负案在逃。
10月30日,“9·1”专案指挥部从有关线索中了解到张志强在晋安区藏匿。10月31日22时许,负案在逃一年多的张志强终于落入法网。目前,全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陈凯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黑老大陈凯死刑.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凯通过经营酒店、桑拿、游戏机厅、迪吧、夜总会等聚集大量钱财,于1996年成立了芳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12月更名为凯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扩张势力获取更大利益,陈凯不惜采取非法手段网罗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并通过发放奖金、分发股份等方式进行笼络,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陈凯为首,以郑铨太、周铭、方新生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陈凯的指使授意下,具体实施了组织卖淫、聚众赌博、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以及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偷税、行贿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其中,陈凯长时间地组织、控制众多卖淫女在其经营的桑拿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陈凯还利用其经营的企业进行偷税和合同诈骗,犯罪所得分别达人民币1209万余元和1.5亿余元.为寻求非法保护,陈凯还亲自或指使郑铨太、陈福明等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多达人民币613万余元、港币109万元、美元26万余元。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凯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合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偷税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铨太、周铭、方新生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合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中,被告人郑国英、林禹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犯其他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同诈骗罪、偷税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被判处17年至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