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夫的女人 广州市纪委:李俊夫案17人涉案 李妻已潜逃国外
南都讯 记者刘其劲 今天下午,在广州市纪委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证实,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案,包括李俊夫在内已有17人涉案,李的妻子已经潜逃国外,纪检部门正联合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广州纪委证实李俊夫案17人涉案。
今天下午,广州市纪委还通报,近日已对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整理部原副部长黄华辉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鉴于黄华辉已涉嫌构成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梅河清也证实,黄华辉确实涉及李俊夫案,其涉嫌案情与李俊夫有交织之处。
按照级别,黄华辉属于副处级官员,并非市管干部,一般不由市纪委立案。此次为何专门通报一名副处级干部的案情?梅河清表示,由于黄华辉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案情触目惊心,因此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并由市纪委通报。
今年8月5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官方网站公告,黄华辉被免职。
多个核心处室干部涉案
李俊夫今年7月3日晚被相关部门带走。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李俊夫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获悉,12月初广州市纪检部门在国土房管局对该局的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开了一个通报会,会上透露,包括李俊夫在内,国土房管局多人涉案,包括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及科级人员。
多名涉案的国土房管局系统人员中,包括多个核心处室的处级干部,其中有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涉及工程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记者获悉,多名处级干部已被移交给检察机关。
主要涉及信息化建设和工程招投标
记者从知情者处获悉,纪委在国土房管局内部的通报会议上通报了李俊夫案的相关案情,在经济问题上,称李俊夫本人一般不亲自经手,以妻子和小姨子的名义收受贿赂,主要涉及信息化建设、与数十个湖南工程老板约定设定条件进行工程招投标等。
李俊夫虽不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但在广州生活了近30年。2010年,刚上任的李俊夫曾表示,将重点关注保障房建设、房价、征地拆迁等热点问题。2012年初,李俊夫还曾直言“政府希望房价能合理回归,不同收入阶层的市民都能买到适合自己的房子。”他当时的判断是,广州楼市始终是理性、健康、稳定的,广州房价在合理的回归。
而实际上,李掌管国土房管局这几年,也正是广州市土地出让狂飙突进的几年。他任职以来,广州力推火车南站等重要板块的土地,卖地收入也逐年创下新高。据统计,2010年广州土地出让收入为455.6亿元,2011年达到475亿元,2012年为412亿元,2013年跃升到762亿元。
耗资百万建地理空间网络平台
据悉,纪委在国土房管局内部的通报会议上提到的一名涉案处级官员2004年曾与李俊夫合作写过一篇关于地籍数据和数字城市的论文,在2004年12月举办的中国地理学会2004年学术年会暨海峡两岸地理学术研讨会上还曾发表过。
这种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理念,很快在其工作中有所体现。2010年10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对数字广州地理空间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其最高限价为283万元整。但这次招标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宣告失败。
很快,2011年4月14日,该项目在该投标中心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最高限价就提高到620万元整,此次广州海维空间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589万元中标。据悉,该工程是在他的推动下开展的项目。
2012年4月18日,数字广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验收会暨成果发布会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行。该平台号称“集成广州市属20多个委办局80多个专题图层,可提供给广州11个政府部门应用”。平台还建设了面向大众的广州地图公众服务,“细致到一家修鞋店或者美食铺,市民今后都可以登录地图公众服务网站,一一查到相关信息。”
李俊夫妻子已退出合伙律所
李俊夫涉嫌贪腐案发后,其妻王某某动向引发关注。据消息人士透露,王某某原是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目前的查询信息显示,王某某的律师执业证目前处于注销状态。
经查询相关律师事务所网站证实,王某某生于1971年,湖南人,原来的确是广东某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合伙人。王某某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1992年至1998年,她于广外担任大学英语教师;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王某某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攻读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至2013年,王某某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后获法学博士学位。
在相关律师网页的简介上,王某的主要研究方向也被标注为国际经济法。她至今已在《法学》、《法学评论》和《时代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多篇。
据介绍,王某某通过全国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是在1999年,后正式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有着英语专业背景出身的她,擅长用流利的英语从事涉外法律事务。此前主要从事有关外商投资、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并担任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据消息人士透露,自从李俊夫出事之后,王某某确已离开了原来执业的律所。考虑到李俊夫案的影响,律所方面一直低调处理,试图降低案件对律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此外,作为该律所原合伙人的王某某,后来已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