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学府房价】东江学府被业主投诉 超备案价53万元卖房
南都讯 “开发商高于备案价28万-55万元卖房!”近日,东江学府开发企业惠州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置业”)被5名业主投诉称超备案价卖房。3月14日上午,这5名业主与世纪置业相关负责人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面谈。开发商否认超备案价卖房,并称该项目的部分房屋以抵工程款形式转让给施工方,相关费用由施工方收取。惠州住建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调查清楚此事才能给予定论。
业主:开发商卖房超出备案价28万-55万
黄先生(化名)向南都记者投诉反映,2018年2月看中了东江学府六期一套房,“世纪置业”销售员告知总价是2227420元,便付了定金3万元。2018年3月,接到销售员通知过来付首付三成1047420元(508630 538790)。其中538790元必须转账到一个“孙××”的“农行惠州惠东黄埠支行”账号中。
2018年11月,黄先生将余额118万一次性付给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他才发现《商品买卖合同》“单价为每平方米11988元,总价款为1688630元。”签完合同后,他赶紧问销售员为何购房时告知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金额相差538790元?销售员回复称都是这样卖房的,并未对原因作出合理的解释。
黄先生后来查了房子实际备案价是“均价为11988元/㎡,备案均价1688630元/套”。南都记者查询惠民之家了解到是这个备案价。
“当时不知道备案价这回事,没去查过。开发商也没有主动告知,我是去年10月才发现备案价这个问题,所付总房价比备案价多54万多元。”业主赵女士(化名)也回忆,与其他业主聊天才发现被开发商“坑”了。“我们有销售人员微信通知该房价格及微信发来账号信息,还有转账记录。”南都记者了解到,这5名业主分别高于备案价28万-55万元购房。今年1月,他们向惠州住建局反映相关情况,希望维护自身权益。
开发商:相关费用由施工方收取
据了解,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3月14日上午,这5名业主与世纪置业相关负责人在惠州住建局进行面谈。对于5名业主的投诉,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否认公司超备案价卖房。
“我们公司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和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商品房,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对外销售房源。所有房源的销售价格都在现场如实公示,没有加价销售。如果消费者发现房价高于现场公示的备案价,可以拒绝交易。”这名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建设初期出现困难,公司便将部分房屋权益抵给施工方,以抵付相应工程款。施工方相关负责人承认有成本,收取了备案价以外费用。
开发商还透露,5户业主所购房源为施工方抵押房源,客户在认购前已知悉房屋性质且未提出任何异议,公司按约定配合施工方为客户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公司未向业主收取任何备案价外的费用,并有业主签名确认的声明书为证。
住建局:已多次安排双方协调
惠州住建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称,接到相关投诉后,非常重视,先后几次约谈了开发企业负责人和投诉人。业主投诉2017年购买东江学府房屋时另外向开发商交了钱,开发企业则坚称没有向业主另收钱,为此开发商还提供了购房时业主签署的未多交钱的书面《声明》。
业主提供了当时向他人转账的记录,这部分费用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是开发商或者销售中介机构收取的。“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我局多次约谈开发企业,并召开3次协调会议,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局意见是建议双方循法律途径解决。”
业主们向记者表示,此事存在几大疑问,一是这房子到底是谁在卖?开发商还是施工方?二是开发商抵押给施工方的房子能否直接卖给消费者?三是如果是开发商卖,为何债权由消费者承担?四是施工方凭什么收取备案价额外的费用?五是施工方以什么身份收这方面的费用?对此,南都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律师说法
业主可要求其返还该笔款项
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胡海良律师认为,从各方的陈述来看,开发商确认该项目的部分房屋以抵工程款的形式转让给施工方,相关费用由施工方收取。如果业主系和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施工方所收取的只是价外费用的话,该笔款项司法实践中很可能被认定为业主代替开发商支付的工程款。在业主并无义务代替开发商垫款的情况下,业主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及施工方,要求其返还该笔款项。 采写:南都记者 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