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好人思想原因分析】领导干部不能有“老好人”思想
原则性是每名领导干部都必须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在社会生活中,领导干部处理公务、私务常常有 “对事不对人”的语气,这本身就是一种坚持原则的表现,是符合组织要求、自身职责要求的。然而,也有一些为官者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怕坚持原则会得罪上级,遭到打击报复,被“穿小鞋”;怕得罪同级,怕疏远孤立、伤了和气,工作难开展;得罪下级,怕影响人缘、丢了选票,总想着能过就过,谁都不得罪最好。
他们以为,得罪了人,就像“ 烫手的山芋”,看着熏人,用起来伤人,能不碰就别碰,其实恰恰相反,谁都不得罪,拿原则做交易,很容易就失去了自己的威信。
有“老好人”思想,在检查指导工作中,对于存在问题和不足,总是避重就轻,对不良现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明知不对,少说为佳 ,甘当老好人的思想在作怪,缺乏正气,明哲保身。其实,一味地不敢说不足,不敢得罪人,是误事害人,受损的是党的事业,受害的是群众利益,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新时期领导干部如果看见不足不敢说,发现错误不敢纠,面对问题退避三舍,使前进中的危险和风险会越来越大,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酿成不好后果。
李金华任审计署署长的时候曾经说过“你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也就谁的不得罪了”,这说明了什么?第一,领导干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你的职位、权力是谁给的,是组织、是人民,你应该对组织、对人民负责,决不能把权力用做个人利益的交换;第二,无论做什么都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
谁有问题谁心里都清楚,为什么会有不服气的声音,不是因为他违规被处罚了觉得冤,而是他感觉其他违规没被处罚而不公平。总是有“老好人”的思想,往往会得过且过,逐渐失去了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总有“老好人”思想,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就会忽重忽轻,不能一视同仁,从而引发众怒,失去群众威信。
身为共产党员的领导干部,从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肩上便有了神圣的责任。这个责任,就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办事,按党性办事,不怕得罪人。要自己敢于说不足,有一说一,不以一俊遮百丑,家丑也可外扬,扬就是破,不破不立;敢于说硬话,面对缺点、错误,瞪大眼睛、板着脸,叫出高音,那怕拍桌子说些禁示之言或反面典型也是认真的教育,严防“小错铸成大错”。
总之,决不能以“老好人”思想去处事,去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