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终关怀医院一览】建议“临终关怀医院”改为“失能特护医院”
现阶段,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和医疗规范,以及病人家庭条件所限,一些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病人只能在家由家人护理陪伴,这就会产生许多矛盾。一是往往因为家人缺乏专业知识,而不能给予病人特别是失能老人以应有照顾和关怀;二是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因为长时间陪护失能病人会产生厌烦情绪,家人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病人自己也会失去应有的尊严;三是失能病人长期在家卧床,不仅消耗家庭积蓄,而且拖累家人不能外出工作,尤其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这样的失能病人自然会成为家庭负担。
针对这一问题,有的地方出现了专门收治失能病人的“临终关怀医院”。可以把失能病人送到医院,让他们得到专业的护理,同时,家属可以在晚间和休息日过来探视陪伴,平时则可以安心工作、正常生活。有的医院还提供从入院到辞世、办完葬礼的系列服务,不仅可以让老人(病人)体面、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路程,尤其是让病人家庭不再承受压力。
笔者认为,这样的“临终关怀医院”十分具有推广价值。为此建议:
一、将“临终关怀医院”改名为“失能特护医院”。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社会人士对“临终关怀医院”中的“临终”二字不太接受,不仅心理上不舒服,也会让人觉得子女对老人不孝顺。建议改为“失能特护医院”。
二、优先考虑将失能特护医院布局在乡村区域。可以更多安排在县城和乡镇,作为县医院和乡镇医院的组成部分。还可以安排在一些医养结合的康养产业项目中。不仅乡村生态环境比较适合养老,尤其乡村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病人更需要帮助。
更重要的是,护理失能老人的护工,最适宜由农村中老年妇女来担任;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也有利于她们的家庭摆脱贫困。再有,将失能特护医院安排在乡村区域,也可以降低收费标准。现阶段一些城市开办的“临终关怀医院”收费较高,针对的是高端消费人群,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
如果安排在乡村区域,大多数护工离家较近,护理成本也可以降低,容易适应农村区域的消费水平,当地城乡居民接受度一定会更高。
三、政府有关部门应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普遍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高度,对设立失能特护医院给予大力支持。现阶段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但是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也就是说,中国居民平均有近8年多的晚年生活需要带病生存。如果普遍开设失能特护医院,不仅有利于现阶段的脱贫攻坚,也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为此,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在规划、立项、用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让失能特护医院能够更多、更顺利地建成、开展社会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人士开办失能特护医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失能特护纳入医疗保障,同时可以设计特殊医疗保险险种,为不同收入水平的失能病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