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韩漫免费无删减】有偿删帖“毒瘤”的罪与罚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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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年来,我国有偿删帖事件频繁发生.2015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有偿删帖案件就有6起.有偿删帖问题日趋严重,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成为政府网络管制的重点.有偿删帖"毒瘤"的危害有偿删帖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被普通民众视为网络空间的"雾霾",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导致网络乱象丛生,破坏互联网的生态环境."有偿删帖"造成网络乱象丛生,诸如有些合法注册

近年来,我国有偿删帖事件频繁发生。2015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有偿删帖案件就有6起。有偿删帖问题日趋严重,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成为政府网络管制的重点。

有偿删帖“毒瘤”的危害

有偿删帖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被普通民众视为网络空间的“雾霾”,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导致网络乱象丛生,破坏互联网的生态环境。

“有偿删帖”造成网络乱象丛生,诸如有些合法注册的网站以正常的网络营销为掩护,成立多个部门分工合作开展删帖业务,定期向目标对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有一些网络公关公司蓄意炒作、无中生有或是片面放大新闻稿件,迫使涉事方接受删帖的金钱交易,借机牟取巨额利益;还有的黑客利用专业技术非法获取某些网络论坛版主的账号和密码,从事有偿删帖服务交易;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在国外租赁服务器,开办数十个雷同小网站,通过循环删帖和发帖的恶劣手段来赚取持续的删帖费用等等。

这些网络乱象使互联网信息离事实越来越远,既扰乱信息网络正常的传播秩序,也在某种程度上侵犯公民的知情权,严重破坏了互联网的生态环境。

第二,形成黑色经济利益链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在虚拟与现实复杂交汇的互联网江湖里,“有偿删帖”钩织出网络世界环环相扣的黑色利益链条。有偿删帖利益链条上主要有网络公关、删帖中介、删帖任务管理员等执行者和中间人,他们服务的客户包括政府官员、品牌企业和大腕明星等,在服务收费方面则是以网站类型、帖子热度、删帖的难度大小等因素作为衡量标准。

现在,“有偿删帖”在我国已经形成庞大的地下产业,其产业链的上、中、下游都伴随有相应的网络犯罪,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有关报道,全国“删帖产业”规模数以亿元计,从业人员数以万计,不少人月收入轻松过十万元。在相关案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湖北省蕲春县的有偿删帖案,其涉案范围跨越全国22个省市,涉案人员近2000人,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这些统计数字,充分表明“有偿删帖”涉及面的广泛和危害的严重性。

第三,滋生网络腐败,损坏网络媒体和网络管理部门的形象。

在有偿删帖案中,一些知名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的下属网站也涉及其中,成为违法活动的“重灾区”,例如凤凰网编辑邱某、深圳腾讯网编辑王某等就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受贿,擅自删除委托人的网络负面信息;也有部分网站的地方频道、专栏、论坛与有影响力的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联动,向网上负面信息涉事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删帖交易,导致网络媒体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此外,在网络管理部门中也有个别人在利益面前底线失守,参与从事有偿删帖等非法活动,如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魏某收受删帖“好处费”70余万元,成为网络腐败的典型代表。这些不正当利益的输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坏了网络媒体和网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打击和防范有偿删帖的建议

有偿删帖行为危害极大,社会对此反应强烈,各界要求治理有偿删帖的呼吁与日俱增。要打击和防范有偿删帖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防范和监管有偿删帖的发生。

就有偿删帖的网络取证而言,我国有关部门要利用技术推动被动的、静态的网络取证转为主动的、动态的网络取证。有偿删帖的网络取证困难,除了删帖流程复杂、交易隐蔽等因素之外,也与我国的网络取证手段有关。目前,我国的网络取证在技术上采用的是静态方法,即删帖案发生后才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提取有效的电子证据。

它具有明显的事后性、被动性、消极性等特征,不利于有偿删帖案的侦查。而通过开发新技术,将取证技术融入入侵检测、防火墙等网络体系结构中,可以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时数据获取,从而变被动防御为主动监控。

此外,我国政府也可以利用最新的大数据技术,建立强大的信息资源库,及时汇总最新案件及犯罪态势,了解有偿删帖现象发展的整体走向,做到防患于未然。

其次,建立长效的社会化联动治理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

有偿删帖具有隐蔽性、虚拟性、无痕性等特点,致使违法犯罪者存有较强的侥幸心理。因此,有偿删帖的治理需要调动政府、公共机构、各大网站、公民个人等各方力量,才能对涉案的组织和个人形成强大的震慑。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有偿删帖也是一种综合性的违规犯罪行为,因此,需要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来共同治理。

事实上,我国政府已经开始探索如何利用广泛的社会参与来整治有偿删帖现象。在2015年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行动中,国家网信办等四部委公布24小时专人值守的、全国联动的举报电话和网站,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形成群防群治局面;它们要求互联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监督作用,筑牢网上统一战线;它们鼓励互联网企业搭建内部净化体系,积极配合有偿删帖治理工作。

目前,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截止到2015年4月中旬,新浪、搜狐等五大商业网站共关闭、拦截违规账号个,删除违规信息条。未来,我国政府应该建立长效的社会化联动治理机制,形成固有的、常态化的管理指标体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制度化转向,并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再者,完善有关的法律条款,惩治寻租性腐败。

有偿删帖是权力寻租在互联网上的一种突出表现,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和“公关人”扮演了“权力掮客”的角色。

寻租理论中有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即“每个人都会理性地衡量得失,只要条件具备,他就会极力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他们发现从事寻租行为得不偿失,寻租的可能性就会减少。所以,我国政府要完善有偿删帖方面的法律法规,铲除网络权力寻租者的寻租土壤。

鉴于此,尤其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定有偿删帖的需求方、执行者及中介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并解决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问题,对有偿删帖的涉事者进行严惩。

此外,在有偿删帖的地域管辖、网络取证、既遂未遂并存情况等关键方面的法律规定也要明晰化。以网络取证为例,我国法律部门要明确电子证据的取证权力和收集主体等,层层把关确保司法取证的合法性,优化政府的干预行为,以有效遏制日渐递增、呈高发态势的有偿删帖问题。

最后,提高社会公众的网络道德素养,自觉抵制有偿删帖行为。

网络犯罪之所以出现,也在于涉案者的违法自觉性高于守法自觉性。反之,就不会发生此类现象。可见,如果网民能够自觉遵守网络秩序,网络犯罪的治理将事半功倍。因此,各国政府都重视网络道德建设,美国的《网络伦理八项要求》对具体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规定,我国的《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也号召网民承担网络社会责任。

在开展有偿删帖的网络道德教育上,我国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构建限制性规范,所谓“限制性规范”就是告诉人们不应该做的事情,如明确告知网民不可以从事有偿删帖交易、不可以接受有偿删帖协议等,对有偿删帖的行为进行直接约束和否定;二是构建倡导性规范,所谓“倡导性规范”就是告诉人们应该做的事情,如明确告知网友要自觉抵制有偿删帖行为、要共建绿色网络环境等,从而引导网民向善的行为动机。

总之,提高社会公众的网络道德素养,尤其要加强握有丰富信息资源的特殊群体如网络编辑、论坛版主等人的网络道德教育,使他们自觉抵制有偿删帖行为,这对维护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钟瑛: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高琴: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