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亥同人文】努尔哈赤家谱(五)大妃乌拉那拉氏阿巴亥(上)
努尔哈赤家谱(五)大妃乌拉那拉氏阿巴亥(上)
大妃乌拉那拉氏阿巴亥(1590—1626),无疑是努尔哈赤晚年乃至一生最重要的女人,她的一生也是跌宕起伏,留下了好几个清宫未解之谜,她生前死后的三次事件更直接导致了满洲统治者的权力交替。我们先从她的身世说起:
阿巴亥的父亲是乌拉贝勒满泰,满泰是布占泰的哥哥,所以布占泰和阿巴亥是叔侄关系。至于《太祖秘史》写阿巴亥出身破落贵族,父亡无靠,被布占泰收养,不能说完全没有依据。在阿巴亥嫁给努尔哈赤前她的父亲确实已经去世了,而做主决定阿巴亥婚姻的正是她的叔叔布占泰。
阿巴亥1601年嫁给努尔哈赤时虚龄才只有十二岁,而她的丈夫已经43岁了,妻妾至少有九人。这种不和谐的异部族老夫少妻配只有一种解释:政治联姻。这也是努尔哈赤婚姻的最大特点,他所有在正史里有记载的妻子,没有一个是自己因喜爱而私纳的,都是打败了一个部族,或者和另一部结成联盟而纳其女。那阿巴亥又是在什么背景下嫁进来的呢?我们还要退回八年前的九部大战说起。这已经是第三次提到它了。
万历二十一年(1593),叶赫、乌拉等九部联合进攻建州,结果被努尔哈赤打得大败,九部皆元气大伤。乌拉部的首领布占泰被俘,三年后才被释放。布占泰尝到了努尔哈赤的厉害,不敢再与建州作对。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一月,努尔哈赤毫不费力地灭了哈达部。
唇亡齿寒,哈达部的灭亡,更使布占泰心惊肉跳。他深知努尔哈赤雄心勃勃,早有吞并各部的野心,为保住乌喇,他决定将已死的兄长满泰刚12岁的女儿阿巴亥嫁给努尔哈赤为妻。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一月,布占泰亲自送阿巴亥到建州,与努尔哈赤成婚。七年后,他自己也娶了努尔哈赤的四女儿穆库什。
阿巴亥小小年纪就命途多舛,成了政治的牺牲品。但她成婚后很快凭借美貌和机智获得了努尔哈赤的宠爱,在这个复杂的大家庭里立稳了脚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努尔哈赤见多识广,妻妾来自女真各个部落,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而他却对阿巴亥格外痴迷,专宠达二十年之久。
这对一个弱女子来说该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当然在封建时期要想得到丈夫的宠爱,仅靠貌德是不够的,她必须要有所出,就是要有孩子,而且是男孩。阿巴亥育有三子:万历三十三年(1605)七月十五日,生十二子阿济格,万历四十年(1612)十月二十五日,生十四子多尔衮,万历四十二年(1614)二月二十四日,生十五子多铎。
努尔哈赤晚年得子,又是爱妃所生,自然爱若珍宝。最出格的表现就是将作为后金根本的八旗军队中的三旗交给这三个根本没有军功的孩子分别掌管,而其他旗主都是经过战火考验,九死一生才有资格领导一旗的。努尔哈赤自然想不到他自己早早就给阿巴亥和他的儿子们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正是这种过分的恩宠让阿巴亥在失去丈夫这个依靠后不得不死。这是后话了。
阿巴亥受到宠爱还表现在她地位的提高——升任大妃。努尔哈赤册立阿巴亥为大妃的具体时间已不可考。如果这个时间有记录,也就没有后面的大妃被休弃之谜了。
发生在天命五年的这场大妃被休归事件情节扑朔迷离,复杂曲折,满人未入关前的文字记载又言语不详或相互矛盾,竟然涉及到了三个谜中谜。
下面我们根据阎崇年的讲稿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过程:
后金天命五年(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三月二十五日这天,努尔哈赤的小福晋德因泽向努尔哈赤告状:大福晋行为不检点,几次亲制佳肴送给代善和皇太极食用,代善受而食之,还频频夸奖;皇太极则受而不食,不但不受拉拢而且非常正派。不仅如此,她还时常派人去跟代善联络,甚至几次深夜出宫,行踪诡秘。
努尔哈赤立即严命调查。结果回报更火上浇油,说是大福晋与代善之间早有暧昧,每当有聚会时,大福晋都会刻意打扮,与代善眉来眼去,找各种借口来回走动,众人早就看不顺眼了。努尔哈赤调查“属实”,顿时勃然大怒,然而假如拿这样见不得人的理由公开处罚儿子和妻子,那真是“骂了亲家丑了自家”,大汗的脸面何存!
于是他另找了一个借口,说大福晋“窃藏金帛”,而且查有实据——从阿济格的住处抄了出来。她德行太差,本该处死,但是幼年的子女需要生母照料,因此勒令离婚。小老婆德因泽告发有功,给予与大汗同桌吃饭的奖赏。
这桩蹊跷的“绯闻”,不但搞倒了大福晋,更重要的是把代善原本一片光明的前途毁得不成模样,代善从此失去了父亲的欢心,手中所掌握的兵力也被削去一旗,再也没有问津汗位的机会了。因此,很多人都认为,这整个事件,都是故大妃之子皇太极的精心策划:不但将风头正劲的对手打倒,更能让自己在父亲心目中加深好印象。至于选中大福晋更是一石三鸟,这将使她所生的儿子再也进不了父亲选择继承人的考虑范畴之内,减少了潜在对手。
不过,史书上对这位“大福晋”语焉不详,很多人认为她并非阿巴亥,而是那位早已被人们淡忘的“继妃”富察氏衮代。一个重要的间接证据,就是她不但“获罪死”,而且正好死于天命五年三月(一说,死在当年二月)。
因私藏财物被休归的大妃到底是谁?下面是我综合了网站和盐崇年的资料给的证据,部分有修改和补充:
认为偷藏财物并与代善有私情者不是阿巴亥而是富察氏者的理由是:
一、富察氏是努尔哈赤的第二任大妃,在《满洲实录》里明文称之为衮代皇后(衮代是富察氏的名字)。在顺治元年(1644)以妃曾获罪于太祖而改葬于福陵外。
二、可信度很高的《清皇室四谱》也记载天命五年(1620)“以盗藏金帛迫令大归”的是富察氏衮代。
三、赵光贤教授在《清初诸王争国记》中也认为盗藏金帛而获罪的是富察氏。
四、《清史稿》后妃传部分也记道:“天命五年,妃得罪,死。”
五、天命五年(1620),努尔哈赤在处理大妃偷藏财物案子时,以大妃有三子一女无人照看为由免于处死。而富察氏所生的莽古尔泰、德格类、莽古济格格,如果加上努尔哈赤的第十六子费扬古,正好是三子一女。
认为这一事件的女主角是阿巴亥,而不是富察氏者的主要理由是:
一、富察氏年龄太大,而阿巴亥的年龄与代善相差不多。努尔哈赤贬子贬妻,原因不仅仅是恼怒妻子向儿子献食讨好(这无疑使老头感到儿子的权力对自己形成威胁),更因为疑心儿子与妻子之间有暧昧关系。经推算,到天命五年(1620)时,富察氏已是五十多岁的老妪了,她还能装扮得珠光宝气、浓妆艳抹地与38岁的大贝勒产生爱情,眉来眼去吗?而天命五年(1620)的阿巴亥刚31岁,青春鼎盛,风韵犹存,与代善年岁相宜,可谓郎才女貌。
阿巴亥与代善产生爱情,眉目传情,是极有可能的。
二、富察氏的子女数不对,而阿巴亥的子女数正好吻合。前面已讲,富察氏改嫁努尔哈赤后只生二子一女。努尔哈赤的第十六子费扬古在史书中均未记载其生母是谁。即使是《清皇室四谱》,也只是怀疑、推测费扬古是富察氏所生,未做定论。
况且富察氏死于天命五年(1620)二月(或三月),而费扬古生于天命五年(1620)十月,费扬古为富察氏之子的可能性几乎是零。这样,富察氏的子女数与努尔哈赤所说的三子一女不符,富察氏和前夫生三子,和努尔哈赤生二子一女,她和前夫生的孩子肯定不能算进来,就算把收养的女儿算进来,也少一个儿子,因此不可能是富察氏。
而阿巴亥则生了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个儿子,虽未生育女儿,但却抚养了一个女儿。清官档案《星源集庆》明确记载,努尔哈赤抚养了他胞弟舒尔哈齐第四子多罗恪喜贝勒的第二个女儿,此女生于万历四十年(1612)七月十六日午时,封为和硕公主,收养于宫中。
这个抚养任务自然要落在大妃阿巴亥头上。这样一算,阿巴亥正好是三男一女,与努尔哈赤所说的正好吻合。
三、天命五年(1620)时,富察氏所生的莽古尔泰等均已成年,与努尔哈赤所说的孩子幼小、患病无人照看不相吻合。而这一年,阿巴亥生的阿济格15岁、多尔衮9岁、多铎7岁,养女与多尔衮同岁,也是9岁,都在年幼,有病需要母亲照看,与努尔哈赤所说一致。
四、天命五年(1620),大妃将三百匹缎子藏在了阿济格家中的两个柜子里。阿济格是阿巴亥的亲儿子,把私物藏在自己儿子家中,完全在情理之中。如果藏财物的是富察氏,不把财物藏在莽古尔泰家中,反而藏在阿济格家中,倒令人难以理解了,当然也是不可能的。
五、德因泽告发大妃的时间是天命五年(1620)三月二十五日,而《星源集庆》明确记载富察氏已于这年的二月死去。所以偷藏财物的更不可能是富察氏。
六、《世祖实录》载,顺治元年(1644)二月,因富察氏获罪于太祖而改葬于福陵外,并未讲明是因何获罪,所以不能说天命五年盗藏财物的就一定是富察氏。
七、《清史稿》载:“天命五年(1620),妃得罪,死。”也不能认定发生的就是私藏财物、与大贝勒有私情这件事。
八、皇太极继位后,为了拉拢手握重兵的富察氏之子莽古尔泰,特地将富察氏迁葬至福陵,“附葬”在父亲身边。假若富察氏之死是皇太极阴谋所致,又因此导致莽古尔泰继承权受损,这区区附葬又怎么能收买得了呢!
九、皇太极曾经说,富察氏之死,是因为她得罪了努尔哈赤,其子莽古尔泰为撇清便将母亲杀死。这虽是皇太极一家之言,口说无凭,但也要立此存照为好。
我们暂且假定这个被休弃的大妃是阿巴亥。这个打击对如日中天的阿巴亥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正当所有的人都认为阿巴亥再无出头之日的时候,努尔哈赤却在一年后做出了特殊的决定,再一次对她恢复了宠爱,她又重登了大妃宝座。
重登大妃位的阿巴亥比从前更重视自己的权力,对努尔哈赤百般揣摩逢迎,与此同时,她的三个儿子也给她增添了不少光彩。努尔哈赤不仅被小妻子的千娇百媚所打动,更因为她三个聪明能干的儿子而进一步爱屋及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甚至常将发生在朝堂之上的政军大事说给这个心思灵巧的女人听。渐渐地,阿巴亥在后金宫廷中,拥有了非比寻常的地位。然而,努尔哈赤的“天命”就快走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