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力伟去向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议闭幕 刘力伟辞去副省长职务
刘力伟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苏莉 通讯员 彭晓春 路险峰)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闭幕。会议接受刘力伟同志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原则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文件。会议强调,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即将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带头依法履行好职责,审议好各项报告,精心组织好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确保省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江、蔡力峰、肖雅瑜、蒋作斌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列席会议。
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刚作了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确认孙建国等9位同志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现在,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770名。
会议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决定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原则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会议决定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并将向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开展立法,共通过地方性法规23件,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深入开展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和“两院”队伍建设,首次启动专题询问,推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首次逐一听取省人民政府及14个部门关于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促进依法理财,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12年是我省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前不久召开的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工作,强调要突出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开局的良好势头。省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人大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刘力伟简历:
刘力伟,男,汉族,1955年10月生,湖南桃源马鬃岭镇鹤峰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经济系毕业,大学文化。现任湖南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