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网上商城】上交所发函康美药业?对年报相关事项补充问询

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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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日前,"299.44亿资金一夜之间蒸发"的康美药业,于2019年5月12日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显示,对康美药业调整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在前期函件问题的基础上,对年报相关事项补充问询,涉及内容分为三大项:业务板块及毛利率.主要资产及负债项目.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问询函要求康美药业于5月22日之前,就问询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康

日前,“299.44亿资金一夜之间蒸发”的康美药业,于2019年5月12日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对康美药业调整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在前期函件问题的基础上,对年报相关事项补充问询,涉及内容分为三大项:业务板块及毛利率、主要资产及负债项目、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问询函要求康美药业于5月22日之前,就问询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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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函中指出,根据康美药业年报,公司2018年经调整后的营业收入为193.56亿元、营业成本135.42亿元,主营业务涉及中药饮片、中药材贸易、自制药品、药品贸易、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物业租赁及其他业务板块。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各板块毛利率变动较大,且上年数发生重大调整。如中药材贸易毛利率7.97%,同比减少5.96个百分点;而去年年报披露的未调整的毛利率为24.47%;自制药品毛利率40.51%,同比减少0.73个百分点,而去年年报披露的未调整的毛利率为27.19%;药品贸易毛利率31.94%,同比减少12.69个百分点,而去年年报披露的未调整的毛利率为29.58%。

【康美药业网上商城】上交所发函康美药业?对年报相关事项补充问询

上交所要求康美药业补充披露各板块毛利率上年数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分析药品贸易、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毛利率较上年调整后毛利率变化较大的具体原因;区分自产销售、贸易两类业务模式,分别列示对应的产品类别及其销售模式和客户类型,并在此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物流安排、结算方式等,补充披露各细分项下的收入确认时点;根据分类补充披露各细分项下前五大客户名称、是否有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年度交易金额及占比,并比较关联销售和非关联销售的毛利率情况以及各细分项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率及其变动,并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毛利率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如存在较大偏差,解释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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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期运费、装卸费发生额仅 1.17亿元,而同期营业收入193.56亿元,分析说明营业收入与运费及装卸费的匹配性等多项信息。

问询函提出,在主要资产与负债项目方面,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显示,康美药业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短期借款 115.77 亿元,其他流动负债 67.50 亿元,长期借款 6.90 亿元,应付债券 167.73 亿元,债务规模合计 357.90 亿元,占总资产的 48%,而货币资金仅为18.39 亿元,调整金额重大。同时,公司本期利息费用 18.38 亿元,占净利润的 164%。

因此,上交所要求康美药业分年度列示近五年的举债情况,包括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成本、融资用途、融资对象及其关联关系;说明债务规模与业绩增长的匹配性,以及目前债务规模和结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结合目前的资金情况、现存债务的到期时间,说明未来一年的具体偿债安排,明确是否存在难以按期偿还的债务,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问询函显示,在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方面,年报显示,康美药业2016-2018年经调整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42亿元、21.5亿元和11.35亿元,本年业绩出现大幅下滑;调整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05亿元、-48.40亿元和-31.92亿元,近三年持续大额支出。

上交所要求康美药业结合行业趋势和自身经营情况,主要业务构成、产品产销量及毛利率变动、各项费用占比等,量化分析本期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说明后续应对措施,并做必要的风险提示;结合业务模式等,进一步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多年为负,且与同期净利润呈现大额差异的具体原因。

目前,康美药业已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康美药业于5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对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2019 年 5 月 5 日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由于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需进一步确认,并需要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和《问询函》,公司正在加快落实、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回复公告时间将不晚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