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读音】大仲马和他的儿子 还有情妇们
这句话大致的意思是:因为文学作品的评价是个很主观的东西,所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也就很难评出究竟谁的作品更好。而武功这事情的评判好办,两个人打上一架就知道了结果了。
基于这个原因,若要评选欧洲最伟大的作家,估计各路粉丝必然会打得一地鸡毛。但是若要评选欧洲最伟大的“父子作家二人组“,估计“大小仲马父子组合”夺冠的机会就很大了。(当然,这也就是在欧洲评一下,要放眼全世界,苏洵、苏轼、苏辙三人表示笑而不语。)
初次接触大仲马的作品时,我的年纪还很小,当时电视台播放了一部叫做《三个火枪手》的动画片,看得我那是如痴如醉。每天都准时搬着小板凳守候在电视机旁。
等到长大了一些,开始认识了些字,便迫不及待的找来了小说开始看了起来。不仅知道了原来这书的作者是一个叫“大仲马”的人,而且他还有一个儿子叫“小仲马”,当时心想这两人的名字也太有特色了吧。遂发生了也看小仲马的作品想法,但最终找到了《茶花女》看了几段后,便随手把书扔回了图书馆。心想这写的什么玩意。
哎,少年的心总是喜欢潇洒得意、快意恩仇的剧情,不懂也不想欣赏人世间的凄苦与悲凉。(不过我直到现在依然不懂也不想懂,是不是表示其实我还很年轻??我想应该是的吧!)
从此我记住了这对父子的名字,话说回来,这样的名字也很难被忘记。
一堆絮絮叨叨的开头说完了,下面进入正题,聊聊大仲马和他的儿子,还有情妇们。
聊这个人嘛,首先得从他的名字开始,他的全名叫:亚历山大·仲马(Alexandre Dumas),在欧洲,叫亚历山大的遍地都是,但是叫仲马的却十分稀有。
因为仲马这个词那根本不是欧洲人的名字。这个名字来自于大仲马的奶奶,一位黑奴。当年大仲马的爷爷非常勇敢的冲破的当地世俗传统,和一位黑人女奴恋爱了,最后还和她结婚了,生下了大仲马的父亲。
但是整个家族觉得太丢人了,坚决不让他们用自己家族的名字。大仲马的爷爷干脆将儿子随了妈妈的非洲名字,叫“仲马”(英文Dumas)
题外话:Dumas的标准发音应该是“杜马斯”,由于当时他的名字传到中国时,负责翻译的是一位胡建盆友,他就按胡建话的发音,翻译成了仲马。
当大仲马十几岁的时候,独自来到了巴黎闯天下,成为了一名“巴飘”,几经辗转,有人看在他父亲曾经是一名将军的份上,给他找到了一份剧院的工作。
这段经历后来被用在了《三个火枪手》中的开头,一文不名的主角达达尼昂,也是离开了曾经是军官的父亲,只身来到巴黎闯荡。
幸运的是由于他小时候有机会接受教育,字也写得不错,所以剧院并没有安排他去看大门,而是让他去誊写剧本。就这样,大仲马先生算是在巴黎找到了落脚之处。
接着抄剧本这个工作机会,他得以接触了大量优秀的剧本,并且或被迫或自愿的将所有无论是写得好写得差、让他喜欢和倒他胃口的剧本都认真的看了一遍,这为他今后走向作家之路埋下了伏笔。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仲马则是更进一步,他是抄书破万卷。不仅如此,大仲马还常常利用职务之常到剧院蹭戏看,这让他对剧本的鉴赏能力也逐渐提高,开始能分辨出观众喜欢什么样的剧本,知道什么桥段会得到观众的掌声。久而久之,对写剧本这事情有了独到的见解。
有了鉴赏能力后,随之而来的是他对剧本的开始愈发挑剔,终于有一天,在抄一部剧本的时候,他愤怒了!
“居然有人把这玩意叫剧本?”。
“写得太烂了,还是我亲自动手吧!”
忍无可忍的大仲马决定自己写剧本,熟知观众口味的他很快写出一部刺激的、香艳的、集合阴谋、复仇、悬念于一身的《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
剧本被他托同事送到审核处,审核剧本的是一个识货之人。看完后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啊!同意进行试演。
结果演出立刻大获成功!!观众们早已厌倦了那些冗长的、模式化、充满了各种晦涩台词的剧目,看到这部剧后,所有人不禁为之眼前一亮,有推荐给亲友的,还有二刷、三刷的。
从此大仲马一战成名!当时的他只有27岁!
获得成功的大仲马再接再厉,第二年又写出了下一部剧本,又是场场爆满!
就此,大仲马有了足够的底气辞去了抄写员的工作,专职创作剧本。
题外话:大仲马是从抄写转变成创作从而获得了成功,而现在国内很多作家是从创作到转变到抄写获得了成功。。。想想这个世界也是挺奇妙的。
在他写完第三部剧本后之后,法国的七月革命就爆发了,热血青年大仲马就投笔从戎,参军去了。
1830年,无法忍受波旁王朝的巴黎人民再次起义,波旁王朝再次被推翻,法国进入到七月王朝时期。这幅《自由引导人民》刻画的就是7月起义的场景。 题外话:小时候这幅画被我盯着看了很久(相信你们都一样),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位阿姨要不穿衣服,直到后来被告诉女士能裸上身是自由的标志。但我始终觉得这位阿姨严重的分散了画左边那两位叔叔的注意力和战斗意志。。。他们明显就是两眼一愣嘛!
革命又成功了(为什么要说又~~)
摘自之前的文章:巴黎凯旋门逸事--一文一图说历史
但是在革命成功后,大仲马却受到了政敌的排挤,失望的他决定投戎从笔,回去继续写剧本!(全世界小说的读者表示万分感谢那位政敌!)
这段军旅生涯是大仲马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他的作品越来越多的开始加入了热血和军旅元素。如果没有这段经历,估计《火枪手三部曲》就算写出来,精彩程度也会大打折扣吧。
新元素的加入这让他获得了更大的成功,他的每一部新作品都会遭到热捧。
此时命运的转折又奇妙的出现了,巴黎的一份报纸找到了他,提议他可以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以刺激报纸的销量。面对丰厚的报酬,大仲马一口答应了。
但是这个决定其实有些冒险,大仲马并没有写过小说,很多他的对手都等着看笑话。
可惜那些人并没有没有想明白一个道理,大仲马不是因为创造的剧本很棒而得到了观众的掌声,而是他明白怎么才能获得掌声,然后再去创造剧本。重要的并不是写剧本的水平,揣摩到了观众和读者心理才是他成功的来源。
他的第一部小说开始连载了,彻底抛弃那些无聊冗长的旧模式,他写的是一本传奇的、冒险的、曲折的,充满活力的浪漫小说。
小说开始连载后,报纸的销量蹭的一下上去了。大家开始争相购买每一期的报纸,还有购买之前错够的旧报纸的,把报社老板乐坏了。
于是大仲马的名气越来越大,他的作品也越来越受欢迎。《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每一篇小说都脍炙人口,风靡一时。
正所谓树大招风,这时他的对手出现了。
当时还有报纸除了连载大仲马的文章,还连载另一位大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但是比起大仲马的流行小说,巴尔扎克的作品思想过于深刻了,以至于很多人都不是很喜欢看。还是有读者写信给报社,要求停止连载巴尔扎克的文章,刊登大仲马的。
事情传到了巴尔扎克的耳朵里,这位一脸横肉的作家被激怒了,开始处处针对大仲马。当然大仲马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人间的矛盾日益加深。
在一次宴会上,两人开始了正面对决。
首先开始发难的是巴尔扎克,在他与大仲马碰杯的时候,他朝着大仲马说了一句:“等我才华用尽了,我就去写剧本了”(讽刺大仲马写剧本是一件很没技术含量的事情)
大仲马可不甘示弱,立刻回了一句:“那你现在就可以开始了”
巴尔扎克没想到居然被兑了回来,他恼羞成怒,开始了人身攻击:“在我写剧本之前,还是先请你给我谈谈你的祖先吧,这倒是个绝妙的题材。”
大仲马勃然大怒,也开始了骂街:“我的父亲是个克里奥尔人(指出生于美洲而双亲是西班牙人的白种人,在当时有歧视的意味),我的祖父是个黑人,我的曾祖父是个猴子,我的家就是在你家搬走的地方发源的!”
旁边的人看着不妙,赶忙将两人架开,要不然两人就得打起来了。
吵架归来,大仲马开始更努力的写作,随着报纸销量的提升,大仲马的收入也水涨船高。他成为了一个大富翁。
这是一个典型的“巴飘”屌丝青年逆袭的故事,然后他做了一件网络小说的男主角会做的事情。。。
他买下了一座山庄,每天在山庄里举办宴会,纵情的享乐。至于山庄的名字嘛,就和他小说《基督山伯爵》里主角住的地方一样,叫基督山城堡,而装修的奢华标准,也是按照小说里的描述来的。
很多人都幻想过如果小说就是现实那该多好,而大仲马做到了,他把自己小说中的描述变成现实。
但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大仲马就意识到,现实毕竟和小说还是不一样的,由于过于奢华的消费,他的钱花光了。。。
在他的小说中他是神,是造物主,是上帝。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爱怎么设定就这么设定。基督山伯爵的财富在他的笔下“接近于无限”。
但在现实中大仲马只是个凡人,没法凭空变出钱来。挣得的稿费根本没法经得起他这样日复一日的挥霍。
题外话:作家做的是创作的活动,无论再怎么努力,产出依然是有限的,没法像商人一样可以通过投资无限制的扩大生产。想当年徐志摩也是挣钱不少,但是还是经不住陆小曼在上海滩那样的挥霍,最终导致他只能到处兼职。。。
钱花完了,宴会却不能停,大家已经习惯了有事没事就到基督山城堡享乐,大仲马被财政问题深深的苦恼着,他痛苦的思考了很久,最终想到了办法。
正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个人写不过来的时候,可以找别人帮忙啊。
于是,一个庞大的代笔团队被建立了起来。写作的风格和套路都刻意的模仿大仲马之前的作品。于是大仲马的交稿速度开始极快的增加。
出版商当然也会觉得奇怪,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能把书卖出去才是最重要的,至于究竟是不是大仲马亲自写的,那倒是其次。更何况自己不出版,自然有人抢着出版。
就这样,大仲马的作品被批量的生产出来,他个人的名气达到了顶峰。
然后他继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开始四处泡妞。
古往今来,如果一个文艺青年有点小才气,是会吸引来一些妹子的。
如果他还有一定的名气,那么就能吸引来不少妹子。
如果这个文艺青年还很有钱,出手阔绰,那么他将生活在花丛之中。
但若这个才气、有钱、有名的文艺青年还是个渣男,那么那些如花似玉的姑娘就要遭殃了。
终其一生,大仲马一共拥有40个情妇。其中包括他儿子--小仲马的母亲,一个裁缝女。但是他根本没有理会这个儿子的意思,直接把母子两抛弃了。
直到小仲马7岁的时候,或许是大仲马良心发现,或许是他觉得应该有一个儿子继承家业,或许是别的原因,他把儿子带到了他的身边。但是终其一生都没有给小仲马的母亲一个身份,所以小仲马也一直是个私生子,为此他一直很自卑。
到了后来,尽管大仲马创作团队依然在很努力的工作,但是大仲马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节制的概念。每挣一法郎,他就会花掉两法郎。
终于,他破产了。。。基督山城堡被迫卖掉。
又由于他在发表了不少激进的文章,于是被法国当局通缉,他干脆逃到比利时,一边躲避追捕,一边躲避债主。
然后比利时也待不住了,干脆再跑到了俄罗斯。
但是逃亡生涯却并没有使他消沉下来,相反,这段长时间的旅行让他迸发了更多的灵感。他开始写游记,还在小说中越来越多的加入了历史元素,把小说和之前的历史事件结合起来。
例如三个火枪手中,英格兰和法国要开战的原因,只是因为白金汉公爵爱慕法国王后,但是苦于没有见到她的机会。于是他就撺掇两国开战,这样他就有机会在议和晚宴上见到他的梦中情人了。
又例如,他写了一位法国狙击手的传奇故事,最后竟说纳尔逊就是被这位狙击手开枪打死的。(实际上的特拉法尔加海战中,英国舰队在即将胜利之际,他们的舰队司令纳尔逊的确是被一名狙击手打死,但没有人知道是谁开的枪)
还有法国历史上最大谜团之一的铁面人,又被他写成是国王的孪生兄弟,借此拓展出了一段紧张刺激的宫斗情节。
他说:“历史是什么,不过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
题外话:后来他的小说被传到中国,一位年轻人看得如痴如醉,被小说中的浪漫传奇的剧情和快意恩仇的洒脱所感染。这对这位青年之后的创作之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在他的小说中,乾隆皇帝也有一个孪生兄弟,又比如蒙古大汗蒙哥被宋军不知谁射来的箭射死,但小说中是杨过。。。
金庸对池田大作说过,“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从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在所有大仲马作品中,“《侠隐记》(按:即《三个火枪手》,或译《三剑客》)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三剑客》教了我怎样活用历史故事”。
继续说大仲马,后来法国局势趋于平缓后,他又回到了法国继续写作。而他的儿子小仲马受到他的影响,也开始了创作之路。
但不同于大仲马的风流成性,小仲马却非常的痴情,可惜他喜欢上的人是一个叫玛丽·杜普莱西妓女。而且根本hold不住人家。。。
为此小仲马非常的伤心,开始以玛丽·杜普莱西原型,创作出了剧本《茶花女》。
不知道是这段情感过于刻骨铭心还是他继承了大仲马的天赋,总之剧目一经推出,大受欢迎,火爆盛况超过了大仲马的第一部作品。
小仲马兴奋的与他父亲联系,“演出大获成功,大家一度误以为这是您的作品”。
而大仲马则深情的回复道:“孩子,你才是我最好的作品”
之后小仲马又接连创作了不少作品,不同于大仲马的浪漫主义风格,小仲马的作品更倾向于现实主义,平实无华。这让他的作品不如父亲的那么流行,但是思想更为深刻。
从此父子儿子开始并肩奋战在欧洲文坛上。
十几年后大仲马去世了,他依然改不掉乱花钱的毛病,死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几块钱了。
而小仲马的生活则平淡得多,依然不紧不慢的创作着剧本,还加入了电影协会。只是当他弥留之际,依然不忘旧情,让人们把他葬在玛丽·杜普莱西的同一个墓园中。
一个浪漫与现实交织的时代也随之结束了。
但是他们的作品却被流传了下来,流传到了今天,流传到了你我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