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东事件:追踪内幕还是思考内涵
王志东成为这个70%股份的拥有者,在当时看来是合理的,从现在看来也是合法的。新浪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固然可以解除王志东的CEO职务,却没有权利解除王志东作为北京新浪法人代表的身份,王志东有权处理北京新浪除企业解散之外的大小事务。
这就形成了一个无法解开的“中国结”:新浪董事会和王志东都有“理”,但如果按照他们各自的“理”去要求某种权利、并且毫不妥协,新浪网就只有拆分这条唯一的路可走,这必然导致新浪网的名存实亡。
这个“结”的要害处,是目前中国的上市政策和国际惯例之间的差别。这就让人想到,新浪等网络公司在纳斯达克“剥离”上市,天生就是畸形的,其中是否构成对股民的欺骗,还有待人家的考察和做结论。如果不能解开这个“结”,就很难乐观地估计搜狐和网易等网站的未来,更别说未来将要诞生的网络公司了。
同时,我们也很容易想到,新浪董事会在考虑解除王志东CEO、总裁、董事等职务的时候,也明显有着“慌不择路”的成分,有“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功利主义痕迹。刀快,意味着麻乱,新浪内部当时的人事争斗很可能非常激烈。
从现在的情形看,新浪董事会无论是对后果的考察还是对细节的处置都是很不完善的,不仅没有把中国经济界看重人格魅力、重视人情的文化因素考虑在内,也没有充分估计到王志东的个人反应,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法律细节,于是引发了这场罕见的震荡。如果把时钟拨回到六月初,新浪董事会未必找不到一条互相妥协、方案接近完美的“软着陆”的道路。
随着王志东事件的进展,法律和行政命令会出场亮相,人们将会看到中国新经济游戏规则的困境,并且启发人们思考出路。这大概是王志东事件最积极的意义了。
“再就业”又怎么了?
王志东“下岗再就业”之后,刚开始几乎一边倒的舆论界终于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人开始劝导王志东“安静地走开”,其理由似乎是,王志东声张的只是个人权利,而如果新浪遭受打击,就会是中国网络业的损失。拿王志东和“网络业”相权衡,当然是一小一大,一轻一重,以此为逻辑要求王志东安静出局,似乎也是大义凛然。
中国人素有“以大局为重”的美德,无论个人利益是否正当,只要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总是要“克己”的。中国人又比较习惯于忍让,尤其是在和一个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手产生冲突时,多半就会暗自念叨“近来学得乌龟法,该缩头时就缩头”的古训。
王志东在沉默几个星期之后,终于把他的头伸了出来,这一点,多少触犯了美德和古训,于是有人跳将起来,指着王志东的鼻子教训他一顿,要他以网络业的大局为重,这是非常合乎国情的。
然而,并不见得传统的就是正确的。如果王志东的确拥有某种无可辩驳的权利,那么,他依法伸张自己的权利就是完全正当的,即使因此而导致新浪的垮掉,他也没有什么需要愧疚的。在法律面前,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经济人,无论是个体还是业界,其重要性都是同样的,其权利都是应该得到维护的,决不能为着维护网络业的大局而忽略王志东的个人利益。
从社会角度讲,如果不能够维护单个人的利益,如果个人的权利可以在集体利益的名义下被剥夺,那么,集体的利益也终将遭到损害,因为所谓集体利益,实际上是个体利益的集合体现,没有抽象的集体利益,没有凌驾于所有个体之上的集体利益,王志东如果没有被正确对待,那么,总有一天,他的结局会落在段永基、姜丰年们的身上。
从文化角度讲,作为新浪创始人、又肩扛网络英雄大旗的王志东,如果其经营方向并无明显过错,如果仅仅因为网络经济的退潮而成为替罪羊,被过于“一致”的资本意志赶出新浪,这对于千千万万雄心勃勃的创业者是个沉重的打击。基于这一信念,我认为王志东的“出头”之举是勇敢的、有责任感的,仅仅是在捍卫个人利益这一点上,他就会在经济界树立起一个榜样。
安静不是最好的结局
按照我们的经验,类似“王志东辞职”这样的轩然大波,最后总会演化为潺潺流水,进而无声无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虽然解决了不少局部问题,却总是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相反,争吵、诉讼尽管有些伤感情,但是对类似问题的解决,却有可能提供一个范例,并且促使整个经济社会再次明确和修正自己的游戏规则。
王志东会怎么解决他和新浪的争端呢?新浪董事会又将要如何同王志东达成妥协?新浪这条船是因为争斗而覆没,还是在合力的推动下继续航行?跟踪这样的标本,对思考我们身处其中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是非常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