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陈敬如违法 平顶山“纪挺法前”有了《实施办法》
本报讯(记者马禄祯通讯员李修乐)7月9日,平顶山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这意味着该市落实“纪挺法前”要求有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抓手”。
该《实施办法》共5章,涉及19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针对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办法》围绕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十个方面提出了“十严守”、“十禁止”;围绕监督检查提出了“十查十看”,并明确规定了“一律从严问责”的六种情形。
如,严守工作纪律,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日午间不饮酒。
如,禁止“工作中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对待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
《实施办法》还特别提出,要“完善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在媒体监督方面,《实施办法》指出,要“健全媒体举报机制,广泛收集反映党员干部的舆论和问题”。
平顶山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说,《实施办法》旨在落实中央纪委“纪挺法前”要求、把这一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平顶山市委书记陈建生认为,《实施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唤醒平顶山市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抓早抓小,防止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
据了解,平顶山市《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属全国首个落实“纪挺法前”的文件。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