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原阜阳市监狱民警何联江徇私舞弊减刑案开庭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检察消息,3月14日,由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联江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安徽检察机关查办的首起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起诉书指控:现年56岁的何联江系原阜阳市监狱第十三监区科员。其在担任监狱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反监狱有关规定,接受本监区及其他监区服刑人员亲友委托,私自为服刑人员捎带现金及物品共计十余万元在监狱内使用,并从中截留部分占为己有。后在本监区呈报罪犯减刑工作过程中,何联江故意隐瞒多名罪犯私藏、使用违禁品、违规品的违纪事实,致使多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被非法减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阜阳监狱、九龙监狱管教民警旁听了庭审。颍东区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在庭审现场对该案进同步微博直播。截止到发稿时,微博阅读量已达89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