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解释有几种】为什么“人生而平等”?有法理上的解释吗?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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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于康德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我自己看了几年的时间,这些年,终于可以领悟到康德哲学的真谛,总是不断的,深刻的,感到了一次次的顿悟之后,恍然的欣快感.所以也回答了很多有关的问题,能把这种领悟分享给那些与我类似的人们.但是对于康德哲学的用途而言,往往是很少被谈及的问题,这是一个缺憾.而这个问题问的特别好,因为康德哲学是解决这一类问题的终极答案的法理依据之所在.要回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考虑一下,与这个命题相反的一个对立的命题,那就是,为什么有时候,人会生下来不平等呢?这是为什么呢?有法理上的解释吗

关于康德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我自己看了几年的时间,这些年,终于可以领悟到康德哲学的真谛,总是不断的,深刻的,感到了一次次的顿悟之后,恍然的欣快感。所以也回答了很多有关的问题,能把这种领悟分享给那些与我类似的人们。

但是对于康德哲学的用途而言,往往是很少被谈及的问题,这是一个缺憾。而这个问题问的特别好,因为康德哲学是解决这一类问题的终极答案的法理依据之所在。

要回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考虑一下,与这个命题相反的一个对立的命题,那就是,为什么有时候,人会生下来不平等呢?这是为什么呢?有法理上的解释吗?这个法理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那样的话,这个问题的反命题,也就是题主的这个问题也会有答案,不论是有还是没有,或者是需要被悬置,总归会有一个答案的。

所以我们先要看,那些主张人会生而不平等的人们,为何要持有这一主张,看看他们的观点是否能够站住脚,我下面开讲,开始之前要感谢对我的这一邀请,谢谢!

过去印度曾经有一部很著名的电影,名字叫做流浪者,故事讲了一个印度的大法官拉贡纳特,他主持审理了一件谋杀案,而企图入室刺杀大法官自己的案犯名叫拉兹,在审理案件时候,意外发现,杀人犯就是自己在24年前遗弃的妻子的孩子,也就是自己的儿子。

而这位大法官向来持有一种十分普遍的观点,那就是,好人的儿子一定是好人,贼的儿子一定是贼,这样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当然也十分符合印度种姓社会的基本观念,也就是人是按照不同的种姓会被划分成为不同阶层,这种阶层是有高低贵贱的区分的,但是作为一个大法官,却遇到了自己儿子是一个杀人犯,这样事实对于大法官本人而言显得无比荒谬,但是却无法接受或者解释的事实。

所以,从上面的故事中,是否可以看出,持有那种人生而不等的人的观点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

而在哲学层面,我们把这种,人们以出身论贵贱高低的理论,可以归结到形而上学的思想体系上,因为形而上学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任何现存的贵族或者高贵的人,他们都可以把自己的身份来源通过追溯自己的身世,得到证明,证明自己是高贵的,比如自己祖先是读书人,读书人就会比体力劳动者高贵,比如自己的祖先曾经是皇亲国戚,所以皇亲国戚就比普通老百姓高贵,等等。

而到了古代的皇帝,他们会想尽各种办法证明,自己不是普通人,自己是天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会想尽各种办法证明,自己都不是父母的儿子,而是天的儿子,以此,他们通过这样的方式最终获得了自身身份合法性的依据,整个这个体系就是一套完整的形而上学体系,这就是人生而不平等的理论的哲学依据,不论是所谓努力社会,包括美洲大陆早期殖民主义的黑奴时代,其实距今也就三到四百年的历史,甚至美国的反种族歧视运动,至今还在进行中。

而康德哲学本身的产生,以及康德建立这一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打破这一套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来证明,这种无限追溯来源的思想的不合理性,相反,通过这些证明本身,发现了,人的自由意志,由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存在,表明了人类本身共同所具有这一自由意志,人类的思想不可能是一种绝对的宿命形式,所以任何封建的形而上学的思想,希望通过其哲学思想,对于人类思想的约束和毒害本身,其实不能达到禁锢人类束缚人类的工具,人类终究会觉悟,所以才会提倡人类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为人类自身立法,而这一立法本身的前提就是人类生而平等,这是最基本的前提,也是一切立法的最基本的法理依据。

如果感到这一解释还不太好理解,我下面通俗的解释一下,就会明白了。

打个比方,一个地主老财,自以为自己有钱,土豪,自以为自己有几杆枪,有几个看家护院的兵丁,就强抢女,强征劳役给自己干活,还拖欠工钱,甚至花钱购买人身自由,但是作为这些被压迫被剥削的劳动者,也不是都是能老老实实的听话的奴隶,他们也有同样的头脑,他们也会反抗,也会拼命,他们总会一天起来造反,结果打了土豪,分了田地,地主土豪变成了地富反坏右,这就是革命,结果,地主最终认识到,原来那一套形而上学的想法其实行不通,为什么呢?因为就算是最贫穷的农民或者奴隶,他们也有同样的思考能力,这就是人类生而平等的最基本的原因,只有承认这一点,人类社会的才能够实现最基本的和平,才能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从而成为人类的一种普遍福利。

补充一个例子,前两年有一个十分著名的“我爸是李刚”事件,其实也是这种人生而不等的代表性事件,也是这一观念顽固的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事实。

一个官宦人家的孩子,平时被这种观念影响,以至于他自己不知道自己所处的时代,而导致他自身的膨胀和悲剧,不能不令人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