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法理】贾康:中国征收房地产税没有法理上的硬障碍
3月27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期间,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比照国际经验,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中国征收房地产税没有法理上的硬障碍。
同时,贾康对空置税持严肃态度。他认为,如何认定房子空置,操作起来还是有争议的,需要有一个非常严密的政策配套。提出探讨空置税绝对不能否定房地产税的必要性和按照中央要求推进立法的总体安排。
房地产税没有法理上的硬障碍
贾康指出:“这么多年,有观点认为在中国房地产税的推行上有法理上的硬障碍,具体论据最突出的就是现在房子有房产证,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最终产权不是我的,我凭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要交房地产税呢,它是把房产和地产合在一起的。但这只是一个表述而已。前面已经有的本土上的实验在重庆和上海就叫房产税,现在中央政策文件表述成房地产税也不是广义上的,而是保有环节的税,怎么叫只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
在贾康看来,比照国际经验,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中国征收房地产税没有法理上的硬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3月26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上表示:“实际上房价高是因为土地值钱,那么土地不是我的,即使上面的建筑是我的,但为什么要对我征税呢?怎么把这个逻辑捋清楚非常重要。从理论和逻辑上说,我没有找到开征房地产税的理由。”他还说道:“如果仅仅是为了调节房价,大可不必通过税种来调节,无论从经济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我找不到征收房地产税的理由。”
贾康表示:“人们注意到的房地产分为房产和地权,中国的规定是凡是建成区就是作为城镇、工矿区的土地产权,就是国有,只有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中国现在没有土地的私人所有,宅基地也是公共所有归个人使用。这种情况下有人认为,如果这个地皮也是我的,我愿意交这个税,地皮不是我的,我只有房产就没有道理对我再征收住房保有环节的税,因为国际上是土地私有所以征税,中国是土地国有就没有道理征税。
”他还进一步分析道,听起来是有这个逻辑,但通过多方面的考察和分析,国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最终产权都是私有的。
空置税不能替代房地产税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近日在出席活动时表示,房地产税的很多问题还在研究中,在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小的意见分歧,最终并没有达成共识。对此,贾康称:“不同意见一直存在,关于免税部分的安排就有不同思路,当时印象里比较主流的主张是按照人均多少平米来处理。”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是不是可以考虑更宽松一点,第一套房不征行不行,比如第一套房大到400平方米,小到40平方米怎么办?如果第一套房扣除,会激发普遍的离婚潮。父母变成一人一套房,这个情况我们已经领教过了,确实在有些城市出现排队离婚的场景。那么,是不是可以再放宽一点,单亲家庭扣第一套房,双亲家庭扣两套房。”
关于空置税的话题,贾康表示,“房子空置和非空置的认定要可行,怎么叫空置,怎么叫不空置,听说讨论了若干年,操作起来还是有争议,这需要有一个非常严密的政策配套。怎么认定空置是一个难题,如果能够认定这个还是可行的,现在看不出这种可能性,我对这方面持严肃态度。”
他认为,如果能设立空置税,但也不能替代房地产税。因为房地产税从国际上的运转来看是一个稳定的税收,能够成为政府的稳定财政收入来源,这个要匹配中国再分配机制的优化,匹配中国从地方社区开始的公民公共事务参与意识和民主化机制的培育,这是一个非常综合的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出探讨空置税绝对不能否定房地产税的必要性和按照中央要求推进立法的总体安排。
房地产税时间表方面,贾康认为,“去年说稳妥推进,今年说稳步推进,改了一个字,给人感觉还是稳字当头。稳步就比稳妥更接近于实操了,不仅强调要妥当,还要有步骤。从这个意义上讲,离启动和立法更接近了一点,按什么样的步子迈出第一步,我个人认为还是要等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