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最严重的朝代】治理狗咬人亟待实施严刑峻法
日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一小区内,一名小男孩被两只大型犬扑倒,身上多处受伤。武汉汉南公安分局纱帽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只狗由事发小区业主饲养,目前男孩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4月26日澎湃新闻)
去年以来,有关各地市民饲养的大型犬攻击咬伤民众的新闻不绝于耳。如去年8月11日,成都市成华区一名13岁少年被一只未拴绳的德国牧羊犬扑倒,致犬伤三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多家媒体也呼吁,应严处违规养犬行为。
不可否认,全国每年公民被狗咬死咬伤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养犬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烈犬伤人、犬吠扰民、户外遛狗排泄物污染环境……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还引发各种人际纠纷和邻里矛盾。
其实,在国外,“不得伤人”和“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是宠物饲养的最基本规则,宠物犬如果失控伤人,养犬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伤者的赔偿,警方和市政部门出警的费用等,情况严重者还需负刑责。正因如此,许多国外社区、公寓对允许饲养的犬种有限制,饲养大型犬的独立屋住户往往会在寓所外标明“家有猛犬,请勿靠近”。
比如,美国有三部涉及狗的法律:《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和《联邦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养狗法治体系,既赋予公民养狗的权利,也同时有力约束美国人的养狗行为,以此保护不养狗的人不受邻家“恶犬”干扰的权利。
像在公共场所,犬只主人必须要为狗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而且“任何时候”都不能散养。一旦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判处其蹲90天监狱,让主人“代狗坐牢”。同时,法律还要求饲养这类狗的主人购买10万美元的保险,以备在有人不幸被狗咬伤时能支付赔偿费;在英国,犬只主人疏忽导致狗咬人的,犬主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刑期是2年。
相比来看,国内各地制定的养犬规定都过于“温柔”。虽然,一般的狗咬人事件,根据民法中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了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严重后果,饲养人和管理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像媒体曾报道某地一恶犬咬人后,狗主人竟说“赔钱就是了”。这样的嚣张,可以说就是缺失法律震慑导致的。
因此,要想遏制恶犬伤人,关键并不在于管犬,而在于管人;而如何遏制住人的行为,则必须要依靠法律的升级。我以为,立法机构应颁布一部权威的养狗法律,从法律措施上严处违规养狗行为,如此才能遏制和减少恶狗烈犬伤人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