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为严刑峻法提出】消灭“豆腐渣”:严刑峻法 从源头遏制公共工程转包
最近,出现了两起“自己人举报自己人”的案例,引发媒体热议。
据央视财经6月28日报道,导演陈熙网上实名举报称,2018年,仍为国家级贫困县(区)的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斥资4000万元搞水幕电影项目,经层层倒手转包后,电影拍摄费用落实到执行环节竟然缩水为135万元。
据央广网6月29日报道,青岛地铁某施工方负责人刘飞云实名举报称,自己公司负责施工的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时偷工减料,该工程的钢筋间距、锚固和混凝土垫层等,均存在问题。刘飞云强调:“这段电缆沟在主干道上,一旦被大车压塌又下雨,全路段的人都会被电死。
”经媒体调查发现,该配套工程的总承包方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额为1.4亿元。该工程经层层转包后,却一直拖欠工人工资,使施工单位不得不停工。
这两起事件曝光后,涉事方主管部门都有表态。对陈熙的举报,张家口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省长作出批示。虽还未公布调查结果,但7月4日有消息称,万全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志友涉嫌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或与此案有关。
对刘飞云的举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对这段1.5公里电力工程拆除重建,并责令青岛地铁一号线公司总经理停职检查。青岛地铁确实命运多舛——7月4日上午,青岛地铁1号线发生塌陷事故,死亡一人。这已是青岛地铁5月以来发生的第二起安全事故,两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如今青岛地铁在建线路已全面停工整顿。
这两起举报,虽然一个发生在贫困县,一个发生在大城市;一个是政府采购的文化项目,一个是重大民生工程;一个加重了民众的负担,一个却可能危害民众的生命安全,但暴露的问题却是相似的——因层层转包,层层食利,使得在一线执行落实工作的人员没有收益,使得项目质量不能得到保障,从而损害公众利益,危害社会安全。
这些年,随着中共的强力反腐,这类现象本该会减少,但从曝光的这两起事件看,公共工程背后的腐败链利益链并没有根除。公共工程层层转包,意味着层层都要揩油,而且每层油揩得都要远超项目的实际所需,这确实是令人惊异的怪象——有多少公共工程的巨额款项,就这么被吞噬掉了?!
层层转包既增加了工程成本,也大幅降低了项目质量保障方面的实际投入——因为项目大头早被中标企业、权力寻租者、各种赚差价的中间商拿走了。真正实际干活的一线工作人员,如不采用特殊的方式,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难免消极怠工、改变工艺流程、降低质量、偷工减料,于是,豆腐渣工程就这样一个个诞生了。
如刘飞云所自曝的,为降低成本,混凝土垫层每50米比施工要求少用了8吨左右的耗材,整个1.
5公里工程少用了25吨左右的钢筋。确实,许多工程发包时,第一承包商虽然凭资质证拿到工程,但他们往往只获利不干活,并通过层层转包,最终以很低的价格把工程转包给“草台班子”。为了支付工程开销,“草台班子”往往不得不“偷工减料”以降低生产成本来完成施工。因此,这种勉强完成的工程,也意味着未来将面临各式各样的维修,安全事故往往也伴随而来。
住建部早有数据显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上海那场夺去了53条人命的大楼失火,事后调查显示就与工程被层层分包有关——施工者都是马路边的散工,大多数没有施工资质。层层转包,不仅给一个个工程带来灾难,也让很多政府采购项目烂尾。
层层转包之所以屡禁不绝,大多与发包方的权力寻租有关。要治疗这一顽疾,须完善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的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现在一些政府部门集立项、资金发放、招投标、监管、建设、使用于一体,既是球员,又当教练,还是裁判,想不腐败都难;加上政务管理的透明度低,对国有资金监管不力,社会监督缺位……凡此种种,都为各种腐败环节提供了温床。
当下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但该法对招投标的一些环节,仍缺乏强制性规定。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同样如此,因为对政府预算缺乏足够的监督,使得“天价采购”屡禁不止。
建筑工程项目虽然目前已实施了终身责任制,涵盖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但仍须加强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青岛地铁项目看,这方面就做得远远不够。行业主管部门须加大对层层转包和层层食利的处罚,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参与层层转包的单位都要取消承接工程的资质;监管责任人一律下课,并加倍罚没转包收益。
政府采购项目也有必要像建筑工程一样,实行终身责任制。重大采购项目须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国有资产、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一旦发现问题,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之,要减少“层层转包”,显然不能被动地等待“内讧”和“自己人举报”,而是要施以严刑峻法,“终身追责”,让违法转包的难题得到缓解,让公共安全和国民财富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