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罗殿龙 广西北海一桩受贿冤案回顾——写给广西高院罗殿龙院长的一封信
广西北海市纪委违法办案铸天大冤案
家境清贫官员“被受贿”30万含泪控诉
全家泣血成书期盼早日洗冤昭雪
尊敬的罗殿龙院长:
您好!我是北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孟荣展的妻子叶志红,半年多来,我们全家一直处于崩溃的边缘。同时对北海一审法院(银海区法院)如此草菅人命的判决,我们全家处于极度的愤恨之中!2011年6月2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孟荣展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感谢北海中院这次公开公正的审理,它让孟荣展能有机会说出实情,也让我们家属看到了司法公正的曙光,使我们不再绝望。也让参加旁听的北海市民及孟荣展远道而来的各地同学朋友知道了冤情的真相,清楚了这虚假的口供的由来,并且对相关的办案手段感到震惊!
经过一审、二审开庭审理以及一审当天办案人员带我与我爱人孟荣展秘密见面(目的想让我劝我爱人孟荣展认罪),我们全家才获知孟荣展冤案的形成过程,对北海市纪委吴平堂等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过程和手段作如下泣血陈述:
2010年10月22日,孟荣展去沈阳出差回来,下午在北海机场刚下飞机既被北海市纪委办案人员带走,前往南宁桃园宾馆。当晚,北海市纪委办案人员李小东、傅某问话,孟荣展如实交待:由于时间紧迫,也为了按照主管市长要求找“实力强、信誉好的中字头企业来做,招标单位要选好”的指示,只好同刘刚、李晓军等人商定代理机构的事。
当天交待一直持续到很晚。10月23日孟荣展把所知道的全部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材料交给北海市纪委办案人员李小东、傅某,傅某看后恼羞成怒,当场将材料撕成碎片,用力砸向孟荣展面颊:“态度不老实,避重就轻,不配合!
”他们问孟荣展收了多少钱,孟荣展再三申辩从没收过别人一分钱,他们就是不信。后来李小东来到关压孟荣展的房间,告诉孟荣展说:“刘刚说送了你70万,分两次送的,第一次30万,第二次40万。
”孟荣展听了如五雷轰顶,他没想到刘刚竟然如此无赖进行诬陷。接下来的几天,孟荣展坚持实事求是。期间,北海市纪委办案人员吴某、李某、傅某告诉孟荣展要认清形势,这个案件是针对杨志远(北海市政府副市长)的,并说杨志远是“死老鼠”了,副市长将来是做不成了。
这个案子是广西自治区纪委牵头办案,不是针对孟荣展,如果孟荣展不配合的话是顶不过去。
审讯一直僵持了好几天,连续几天几夜没休息,不让洗脸、洗澡。虽然在这种车轮战的折磨之下,但孟荣展一直都在坚守事实(从没拿过别人一分钱)。在连续几天生不如死的精神摧残中,广西自治区纪委两位办案人员开始出现,“谢处长”(据调查,区纪委没有所谓的“谢处长”)用了几个整半天的时间单独一人同孟荣展谈话,他说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有时候为了政治目的是会不惜一切代价的。
要孟荣展认清形势、不要不识时务,更不要顽抗,如果不认拿钱,零口供照样判,并且家人、老婆将不得安宁,会不断审问他们,顽抗到底,到时家破人亡!
他指着房间关闭的门窗说:“人总要找出路。他们都说你狡猾,这两天我同你打交道,觉得你不狡猾,而且有时我也同情你,现在我老谢甚至几乎也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但是作为办案人员,我也要打个问号。
”他接着在纸上画了5节火车厢,把王世远(行贿嫌疑人)、李晓军(介绍贿赂嫌疑人)、刘刚(编造送70万元钱给孟荣展的人)、孟荣展、杨志远副市长的名字分别写在这5节车厢里面,他说:“这样吧,案子要查下去的,停在这个阶段是不行的。
”说着他用手中的笔在孟荣展的名字后重重地画了一竖,说:“你要是不认,我们的案子在你这个地方就断了,案子就没法查下去。你要配合我们,先认下,以便我们往下查。并且最终拿没拿也是要查实的,以最终查实为准。”
接下来,几乎崩溃的孟荣展这才知道自己陷入了一场可怕的政治漩涡,被迫之下只好按办案人员的思路和点拨,写了个情况交待:刘刚送了10万元给我,其中我将5万元交给了杨志远。因为是无中生有,孟荣展将“情况交待”交给谢处长时还诚惶诚恐地问:“杨志远副市长那里到时查实确实没送给他,会不会说我诬告?”谢处长说:“不用担心,会查实清楚为准的。”谢处长接着又拿起笔在孟荣展的“情况交待”上写了两个15的数字,说:“认10太少了,要认30,这15你自己拿了,这15给了杨。”孟荣展十分痛苦但又很无奈地又按谢处长所说重写了一个情况说明(这也成为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判孟荣展11年有期徒刑的唯一定罪“证据”,后面检察院所做的笔录只是对这个情况说明进行了原料加工,他们没有找到任何其它能证明孟荣展受贿的证据,因为孟荣展从来不贪、不占、坚守清贫)。
孟荣展在威逼、诱导和欺骗环境下按办案人员意图编口供是何其艰难,时间、地点、怎么给的都要编得像真的一样。时间是办案人员告诉他的,办案人员说刘刚讲30万是春节前给的。地点是孟荣展编刘刚在他家院子里送的钱(因为有几次孟荣展挨市政府领导严厉批评说没抓好项目,孟荣展同刘刚在院子见过几次,让刘刚务必交待李晓军做好项目,所以孟荣展以为刘刚会说在院子里给他的),但办案人员告诉他:“刘刚说是在你家给你的。”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材料反反复复改了几次,孟荣展记不清最终是“供”说在哪给的了。
交待了“受贿”问题后,他们要孟荣展编这15万的去向,因为真的没受贿,孟荣展编不出钱的去向,孟荣展告诉他们说:“你们真为难我了,我家现在1.5万存款或现金都没有,别说15万了。”北海市纪委吴平堂提示说:平时朋友应酬接待不得花钱?经吴平堂的提醒和提示,孟荣展按此写了一份材料,说15万用于接待应酬已经花完了。
后来,吴平堂觉得不妥又来到关押孟荣展的房间说:“你一个副秘书长,接待应酬不用自己掏钱的,我们通过你的一些朋友都了解你,平时你又不是大手大脚花钱的人,很节俭的,而且才几个月15万就花完了,说不过去。
”孟荣展实在编不出这“15万元”的去向。后来吴平堂又去找孟荣展说:“听说你小舅子在北海,会不会给小舅子拿去保管或花了?你原来说的去向太不可信了。
”经吴平堂的“点拨”,孟荣展又写了一个材料,交待钱除了自己留2-3万外,其余12-13万交给了小舅子叶志新保管了(2011年11月2日下午,办案人员把叶志新找去,给他看了一封他姐夫孟荣展亲笔写的信,信中说有一笔放在他那里的钱交出来给办案人员。
当时叶志新觉得莫名其妙,他姐夫孟荣展从来就没放过什么钱在他那里,也从没给过他一分钱,办案人员讯问了叶志新几个小时后就放他回家了。
过了10天左右的时间,办案人员又把叶志新叫去讯问,并给叶志新看了一段孟荣展对着镜头说话的录像,孟荣展对着镜头告诉叶志新说有一笔放在他那里保管的钱要交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救他。叶志新彻底蒙了,他想姐夫是不是被逼疯了,怎么这样无中生有?叶志新再三向办案人员声明孟荣展真的没放过钱在他那里,当时办案人员也威胁他说:“你不承认,把你也关进去!
”但看到叶志新态度坚决,他们只好叫叶志新写了一份声明,声明他姐夫从没放过钱在他那里。其中的一个办案人员还对叶志新说:“你怎么那么心狠,连姐夫也不救。”最后还是迫不得已放叶志新回家了。
纪委的“供述”一出,公安、检察院连夜在宾馆问话,并且连同之后所做的讯问笔录都是对前面纪委形成的材料进行原料加工。孟荣展在开庭时陈述,每次办案人员做讯问笔录或录像前,他都会向他们诉说冤情,询问办案人员案件是否查清楚了?但办案人员告诉他要继续配合,不能翻供,否则前功尽弃,并指着窗户告诉孟荣展纪委的人在外面全程监督,他们也无能为力,只有一如既往认下去,才有机会获得轻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家破人亡!
后来孟荣展在区看守所,痛苦绝望中多次向市检察院反贪局陈琼副局长提出要见区纪委的谢处长,但每次都以他忙为理由,从此再也没见过区纪委的谢处长。
在一审开庭前两天孟荣展由区看守所转到合浦县看守所,在合浦县看守所的两天时间内,不停地有市纪委的领导、检察院的领导来看守所做工作,要孟荣展一如既往地认罪。
2011年1月6日傍晚下班后(一审开庭前一天),北海市纪委吴平堂等人还去合浦县看守所见孟荣展并承诺:在法庭上只要不翻供,继续按原来的供述认下去,可以从轻判,不会超过五六年。否则重判!
在一审的庭上,孟荣展最后顶住了那些领导给他施加的各种压力,坚持实事求是,说出了自己没有受贿的事实。2011年1月12日,也就是一审开完庭后三四天,北海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傅某和银海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曾德森到我单位做我的工作,他们说:如果你老公认罪了,我们可以协调到法院为他(孟荣展)再开一次庭...认罪情况下,最后是5到6年,如果不认罪,那什么都没有,要判的话是13到15年…(有相关录音材料)。
尊敬的罗殿龙院长,恳求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让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敢以事实说话,而不是迫于压力,以孟荣展在不对等被控制的残酷的条件下得来的虚假口供来判案。一个冤案,对一个国家算不了什么,对一个北海市也算不了什么,可对我们家庭来说,那是灭顶之灾。我希望我们“被沉默”的声音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要发生更大的悲剧!民怨只能疏不能堵,民冤只能伸不能压,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否则只会加重社会矛盾,只会逼人走上绝境!
孟荣展在广西北海市工作将近20年,他的清廉和敬业精神在广西北海有口皆碑。我们全家人及所有关注此事的北海人民恳请罗院长能够亲自过问此事,将这个案件彻底查清楚,还我老公孟荣展清白之身,为国家抢救一个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