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昊判决书 长春吴天昊砍手门变罗生门 网络水军难掩真相判断
案情回顾 几天出现几个版本 8日晚上7点左右,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的一家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志鹏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40余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全部砍断。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
网络水军各挺一方,砍手门演化成罗生门
昨天网上出现一篇杀人者郝志鹏的同学帖文,题为:《郝志鹏与吴天昊事件真实过程,如有虚假,天打雷劈》。发帖人自称是郝志鹏的同学,事发时在现场。
对于这篇文章,网络出现一篇较为可观的评价。
其中大大美化了郝家,有没有意义呢?实质上对于司法审判是没有的,但是对于我们进行人性思考是存在的。这篇帖文的出现大家倒是早有预料,反而觉得出现太晚了。郝家人低估了网民对于司法审判的影响力,当前已经非常被动,也很难改变所谓的"暴力涉黑富二代杀人"的印象了。
至于网上所说的"18岁的吴天昊与另一方在打篮球时发生斗殴,最终被郝志鹏一家人殴打致吴天昊因为失血过多不幸身亡。其表姐康凯声称,郝志鹏家里是开煤矿的,打吴天昊的时候曾豪言:家里有的是钱,打残你我能摆平,新来的公安局长我也能摆平,就打你。
"这种话说的智商比较低,网上有说法郝父是给煤矿提供工具设备的。常理中,一个普通的器械设备供应商,就算家里比较富裕,也不会如此狂妄。有的人也许认为,不该以常理考量这些杀人者的心理状况,而在下以为,并非如此。
作者的观点是否客观我们不知道,但是康凯的观点一定不客观,在场的吴天昊同学,郝志鹏同学的观点也一定不客观。人性就是如此,我们没有资格强求要求这些亲友客观,但是我们应该从这些不客观的描述中重现相对客观的情况。
请看最上面的两张照片,通过位置和表情来看,吴天昊显然是几个小男生之中的核心,坐在最中间,表情自然,沉稳。另外吴天昊是一名体育生,身体素质显然不错。而郝志鹏则显得是个配角,脸都被同学挡住了一小半。如果单纯看这两张照片,每个人都会觉得是吴天昊找人砍死了郝志鹏,可是结果却是相反的。
刨除吴天昊被砍成重伤致死的事实,双方的口水主要集中在两个事情上:
一、郝志鹏父母称:"有钱可摆平。"
二、吴天昊掌掴郝志鹏同学导致打架。
第一点的说法来自于吴天昊表姐康凯,第二点说法来自于网上的"郝志鹏同学"。两者的可靠性都不是很高。前者直系亲属死亡,有一种复仇心理,难免存在一些事实夸张。而后者连个名字都不留,真实性更有待商榷,而且其中一些细节完全背离常理。
比如郝志鹏的舅舅问郝父怎么办,郝父称:"都是孩子,打什么打。"然后来了一帮持刀的人砍人。这种赤裸裸的开脱,试图把郝父和砍人者的关系撇清,完全背离基本事实了。如果两者没有关系,官方早就进行澄清了。
两个焦点争议问题,真实性都不高,那么我们应该关注什么?至于网上讨论二人家境的,在下也以为没有必要。谁家有钱谁就理亏?这是一种简单的仇富心态,大大不可取。不过我们可以注意到一点,双方各有多名朋友一起打球,但中心就在两个人身上,其他一共打球的人为什么没有在打人和挨打之中起到更多作用?尤其是被打方,为何吴天昊自己重伤致死,却没有其他人住院治疗的相关信息。
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人全部被打跑或是吓跑,郝家人只抓到吴天昊一人;二是吴天昊在之前的打架中表现特别英勇,甚至可能如网上"郝的同学"所说直接引起纠纷,导致郝志鹏方人就认准了他一人。相对来说,后者可能性较高。考虑到犯罪方动手特别凶狠,如果是随便抓一个,很难解释得通。
受害人姐姐在这件事后扮演了重要角色,她的行为很快聚焦了民众的同情心。而她还保持了比较良好的心态,尤其今天发表的一篇微博让网民都很感动:"我们家里一直认为郝志鹏这个孩子比较无辜,是他的父母害了他,我们希望郝志鹏能够被从轻处理,应该被严惩的是他的父母和那些行凶者!"而网络的各位网民,火气颇大,倒真不如此君了。
之前这堆乱七八糟东西的结论:看这种东西尽量刨除个人情感相关的词汇,只关注法律相关内容就足够了。
司法方面:作者个人认为,不判死的可能性很大。具体实施要参考到经济赔偿的双方协商结果。如果吴家接受了经济赔偿,几乎不可能判死。该案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致死"而非"故意杀人",郝家还有将吴天昊送至医院抢救的行为,可以充分证明动机是报复伤人而非杀人。和药家鑫七刀案有明显的动机、实质和手段上的区别。
最后截几句吴天昊同学的贴吧发言,希望大家尊重生命,尊重他人
"我是吴天昊同班同学,首先我要说他并非是网传的所谓校霸,他语文成绩还不错""我承认他因为经常要出去训练成绩不拔尖 但是我们都看到了语文老师叫他回答问题他考虑一会也能回答的上 他是在认真思考""他交友挺广泛 人缘也不错 至少我们年级的人或多或少都认识他 为人很讲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