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最新规定】田林“三强化”推进诫勉谈话工作
右江日报田林讯 近年来,田林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诫勉谈话工作作为规范干部行为和严管厚爱的有力举措,及时发现和处理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行为问题,最大限度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强化责任,加强履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切实转变执纪理念,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从实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各级各部门在职班子领导谈话提醒制度,规范谈话提醒程序。抓住“关键少数”,对党风廉政存在轻微问题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强化提醒,加强检查通报。强化纪律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紧盯重要时间、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有关纪律执行情况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党的十九大以来,明查暗访13次,发现问题40个,通报8期;全县处级领导开展提醒谈话591人次。
强化落实,加强结果运用。将诫勉谈话工作作为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健康成长的有力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县开展诫勉谈话8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2人,对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谈话6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话2人。
开展诫勉谈话均严格按照程序,谈话过程中均由纪律检查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将谈话相关资料报党风政风监督室存档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与年度干部考核、推荐使用相结合,不断提升谈话实效和教育监督管理效果。 □农绍福 岑永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