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故事 雇工之争: “春天的故事”中的 一朵耀眼鲜花
改革开放40年来,个体及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充分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见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而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对私营经济还有抵触情绪,对雇工更是不能接受,称其为赤裸裸的剥削。陈志雄改革开放之初承包鱼塘引发的雇工之争,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中的标志性事件,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春天的故事”中的一朵耀眼鲜花。
陈志雄是肇庆市高要县沙浦公社(现鼎湖区沙浦镇)沙一大队第六生产队农民。1978年11月,陈志雄找到大队党支部书记梁新,提出承包村南端长期缺乏管理的8亩河涌塘进行扩大生产的设想。承包之前,陈志雄一家的收入来源是每日在生产队工作得到的几元钱,生活比较困难。
承包后,陈家经济状况发生了迅速的改观,到1980年,他的纯收入增加到7250元,与此同时,生产队的收入也显著增加,并开始雇工,除农村固定工人1人外还雇用许多短工。1981年陈志雄的鱼塘扩大到357亩,雇工规模也随之扩大,除了5名固定工人外,全年需请大量短工。对这类经营和承包大户,有些人反对,主张限制或取消。
例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华南师范学院有两个工作人员专程到陈志雄所在的沙浦公社做调查,写了篇调查报告,观点是“陈志雄承包以雇用劳动力为基础,脱离集体统一经营,已不属集体经济内部责任制性质,而成为资本主义经营,弊多利少,应予限制”。
1981年5月至9月,《人民日报》就“怎样看雇工经营与对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在报纸上展开了专题讨论。在讨论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陈志雄在自己的劳动之外确实占有了雇工的一部分劳动价值;雇工经营有利于发挥“能人”的作用,即使有一点剥削,也不应大惊小怪。
应该说,雇工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当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曾多次发表讲话,明确指出:对于雇工经营“不要采取戴帽子‘割尾巴’等简单取缔的办法”,要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其利而除其弊。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针对有些人的担心,明确指出:“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
陈志雄承包鱼塘引发的雇工之争,说明了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而我们从陈志雄雇工事件里所得到的经验,对新时代我们进行的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来说,依然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