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李铭 李铭校长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作宣讲
李铭校长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作宣讲
10月30日下午,校长李铭教授在第一阶梯教室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起草制定过程作解释说明,对章程架构及相关内容进行宣讲。学校党政领导、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认真听取了宣讲。
李铭校长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起草章程初稿,广泛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审议,不断自我完善;逐级上报审核,专家层层把关四个方面系统地对学校章程的起草制定过程作了解释和说明。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由一个序言和九个章节组成,共77条,主要包括: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治理体系,教职工,学生,经费、资产、财务、后勤管理,学校与社会,文化标识,附则。李铭校长介绍了学校章程的基本框架和特点,对和师生关系密切的几条大项进行了宣讲。
李铭校长指出,章程的制定获批,一是大大推进了学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学校的各项制度措施,都将以章程为准则,进一步理顺,学校的治理体系将更加清晰明确完整;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章程,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已有制度、规定、办法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缺漏的制度、规定、办法要尽快起草制定,确保配套到位,标准统一;三是“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李校长要求广大教职员工、每位同学会后要对学校章程逐条认真学习领会,要牢固树立按章办学、办事的意识,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已经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9月29日第13次省委高校工委会议、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以《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云教章〔2015〕29号)文件向社会作了发布。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的制定和获得核准通过,标志着我校在依法治校进程中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