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李少平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最高法设专人处理微博线索
山西武乡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曾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接受新京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无罪推定、正当程序、证据裁判等诉讼理念尚未真正树立,是冤假错案发生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他表示,对冤假错案,最高法要求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对于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最高法今年将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谈冤假错案】
“与司法作风不正有一定关系”
新京报:周强出任最高法院长后,最高法做了许多改革性举措,包括纠正冤假错案,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你如何看待这些新变化?
李少平:最高法去年在周强院长的带领下做了很多事情,纠正冤假错案、推进司法公开只是媒体报道得更多而已。最高法的做法实际上是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希望用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新京报:你从一名大法官的视角看,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李少平:从人类的司法史来看,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都难以完全杜绝,有的因制度疏漏,有的是认识错误,有的是能力不足,也有的是由于技术落后。我国近年来已发现和披露的冤假错案,其形成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以及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一定关系。
新京报:这与我国一直未确定无罪推定原则是否有关?
李少平:在我国,无罪推定、正当程序、证据裁判等诉讼理念尚未真正树立,也是冤假错案发生不容忽视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审理案件的法院在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对是否存在非法证据等有争议的案件时,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等问题上面临巨大的压力。在种种压力之下,受诉法院往往会对这类案件作出疑罪从有、留有余地的判决,最终酿成错案。
新京报:有没有一些硬性的规定来杜绝冤假错案?
李少平:去年,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其中既有刑事诉讼原则和司法理念方面的规定,又有司法制度和制度执行层面的要求。《意见》还对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如何规范司法行为、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等各方面都作了规定。
我想,只要全国法院上下齐心严格依法办案、共同努力排除非法证据,公安、检察和法院依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就一定能够推进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也一定能够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
【谈网络问政】
“不担心在微博评论中挨骂”
新京报:最高法在中央政法系统各单位中最先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开通前是如何考虑的?
李少平:对这个问题,最高法很早就开始进行调研论证。我们想,随着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信息时代的发展,新媒体深刻改变着人们获取信息的行为和习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司法公开、渴望民意沟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网络问政已渐成常态。
新媒体可以更便捷地交流互动,也能够拉近受众与法院的心理距离,这种亲近性能够深化传播效果,使法院宣传在原来的广度上增加深度。我举个例子,微博的评论功能可以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表达权的需求,也是我们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
新京报:微博开通时,担心过评论功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吗?
李少平:最高法历来十分重视倾听民意,广开言路,人民群众的支持鼓励、意见建议,甚至批评,都是对我们的鞭策,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法院工作。所以并不需要担心。
新京报:最高法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运营现状如何?如何处理上访信息?
李少平:运营状况良好。截至3月5日,最高法新浪官方微博已发布微博488条,粉丝数超过325万。官方微信发布99个图文消息,用户数有25947人。搜狐新闻客户端累计访问量数千万人次,发布各类新闻739篇,订阅人数33万多人。微博、微信较少收到上访信件,@我们的微博较多,对于此类信息,我们会有专人汇总整理,转交立案庭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谈司法公开】
“是打消当事人疑虑的最好办法”
新京报:去年,最高法建立司法公开三大(立案、审判、执行)平台,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目前三大平台的建设情况如何?
李少平: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去年以来,最高法先后建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关于司法公开的意见和规定。今年最高法将抓紧制定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将其纳入正在制定中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新京报:对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的改革思路,如何评价?
李少平:推进司法公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通过建设三大平台,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之于众,群众就能够看见法官的努力,就能明白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就能避免“暗箱操作”,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显著提升。
尤其是将各级法院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既有利于强化法官的责任心,也可产生倒逼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法官能力,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司法公开,就会不断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对实现司法公正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新京报:三大平台建成能多大程度上实现司法公正?
李少平: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树立公信的前提,司法公开是打消当事人疑虑的最好办法。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我认为是找到了一条实现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有效路径。但实现司法公正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司法体制、诉讼程序、队伍建设、职业保障等方面共同努力,而司法公开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三大平台建成后,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死刑复核工作方面,我们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外,我们还要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