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大师百年预言诗】太虚大师:生活与生死
一般洋学者,遂否认佛学为非人生的,为惟是出世的,反身退归于消灭的。佛徒之影响于其说者,乃不得不别求“解决生活问题”于他处,而惟以佛道为“解决生死问题”之一法,违害佛徒正法,莫此为甚。吾既直印正等觉于佛心,出为人天眼目,于此盖不能不为前佛后佛三世诸佛一雪其诬也。
言有层次:今请先以“释尊出家动机”及“成正等觉时心境”征之。释尊出家动机有二:一如前说;其二则佛本行经云:太子出游,观诸耕人赤体辛勤,被日炙背,尘土坌身,喘呷汗流。牛縻犁端。时时捶掣,犁研领,鞅绳勒咽,血出下流,伤破皮肉。犁场土拨之下,皆有虫出,犁过后诸鸟雀竞飞,吞啄取食。
太子见已,生大忧愁,思念诸生活等有如是事。语诸左右:“悉各远难,我欲私行。”即行到一阎浮树下,于青草上跏趺而坐,谛心思惟,便入禅定。应知释迦出家修道,此为第一动机。
夫宇宙生生不已,而不与圣人同忧患者,为其盲目的生生而不顾生生相残,且各以残他生而生自,亦以残他生而苟全自之生活也,如何可以“不相残杀死害而咸得各全其生活”?此非生活之大问题耶?
为解决此生活问题而修道,即为大乘以大悲心为动机而修道。后此以更见“老病死”而决心舍家修道者,夫亦曰不残他生而生自以自生活,使其生活若能藉残害他生而永久健康繁荣,犹有可言也。今诸有生者,藉残他生而苟延旦夕,旋不免于老病而死,则其为可悲痛更何如耶?
于是乃毅然决然,而暂舍家国等以残他为生活的生活,期求得一可以不残害他生而生活之道,再来为之救济。故释迦出家修道之二种动机,乃纯为解决生生相杀以生的生活,如何可转为不相残以生的生活之大乘大悲心所激发,而求无上遍正觉以为之解决也。
换言之,即但有无际无尽的浩浩生活问题之须解决,而别无生死问题之须解决,然生死问题亦随之而解决,不过为解决生活问题上之历程而已。
再征之释尊成正等觉时之心境。试为观十二缘起所观因缘及果,则为苦集,然所观不离能观,若一究其能观方面,则其历程及所终极,则为依修道动机的大悲心为出发,经历心受身法的观察,止恶行善的正勤定慧及信等之努力,经历长时间精进,转变增盛(因位)。
达其终极,乃在所观边一切扰害黑业的苦灭,而为本来寂静究竟安稳之涅槃。在能观边,即为一切光明美善之菩提,及充遍一切有情的大悲愿,与无量数的巧妙功用(果位)。涅槃曰断德,菩提曰智德,悲用曰恩德,总曰法身,亦曰法界、如来藏等。
智短者闻其语所观之苦集,自求解脱,智深者,亦闻其语能观智所由致及其终极之成就。随智深浅,各录其所闻,于是有阿含等所记、及华严等所记。
夫同一太阳也,或观为如方尺盂之一光轮,绕地而行;或观为地球等八大行星所环绕之恒星。同一十二缘起论亦然,或录为所谓原始佛教之小乘经;或录为重重因行果证之华严等大乘经。
以世尊正等觉时,观十二缘起,故谓大乘经非原始佛教,然则其亦以为太阳故,非地球等所环绕之恒星耶?
由此可知释尊成等正觉之所解决者,为生活问题而非生死问题。盖生老病死等本不成问题,生活问题解决,则死等问题自解决也。何者?老病死等之成问题,由于未悟宇宙人生之真相,残害他生而得生活,极大艰苦而终莫保,凭此私意,乃成为问题而须解决。
今见宇宙人生真相,本来寂静,究竟安稳,遂灭除此“杀他生自”的私意,而成无始无终无边无中的光明美善的生活,相利益而不相损害,浩浩无际,悠悠无尽。故生活问题之解决,即更无老病死之问题也。
换言之,即俗间之所谓解决生活问题,不过藉残害他生而苟求自身或同族同类之暂时生活。而在佛法,则本末兼尽,既有全宇宙生类不相残害,而当相益资益之圆满解决;复为在未达圆满解决之境地者,各于同情心所能及之不残害他生范围内,开出种种正命生活之方法,俾可渐由进化而至圆满。
故但应以俗法为生活问题不澈底之解决,佛法为生活问题澈底之解决,不应以俗法为解决生活问题,佛法为解决生死问题也。
佛法为解决生活问题之法,且为全宇宙生活问题澈底之解决法,故释尊于成等正觉之后,还到以争杀各求其生的人间生活中,教以随宜改良,革新进化。以趋圆满的种种生活方法,汲汲为利众的生活,勤勇精进,终不休息。集其一生的行事与言训曰法与律,暂于能及范围内之种种正命生活方式,即道德之律也。
渐由进化而达圆满之生活方法,即经论之法也。由此可知佛陀及佛陀之真正修学者,皆为人生的、进化的、体现人生真相的;而其解决宇宙人生大生活问题之公式,则为既无自而非他,即生他而活自,除损他之两害,行益他之两利,于是有人生之安乐,于是成宇宙之美善。
使佛陀不为人生宇宙之生活安善问题而但为个人生死之解脱,则其成等正觉而得涅槃,应同死灭而无生活,何以乃在生活界中,有和合众的美善生活彰彰在人世耶?由此应知佛法以大乘为主,小乘为从属。佛法之解决问题,亦以生活为主;生死为从属。
大乘佛法无他。要言之。则“大悲大智以护群生”而已。宇宙之生生不已,而相残以为生者,以蔽于各私其生之私意,而不见缘起无自性的生活真相也。若能以照见缘起无自性的生生真相之慧剑,挥去各私其生以相残之私意,乃达护生之目的而获安全之生活;故曰:“护生须是杀,杀尽乃安生。”生安则常活无死,故老病死亦解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