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塔巴哈梅内伊 哈梅内伊在伊朗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法基赫制度从1979确立到如今的2019年,已经40个年头,从霍梅尼到哈梅内伊,伊朗内外的政治环境,民众意识的导向,伊朗现代伊斯兰民主政治的发展,这些肯定是有所变化的。就像同样一个王朝的皇帝,其实际权力的大小也取决于其个人的才能和环境。但目前恐怕谁也没有把握伊朗内部社会环境的能力,毕竟这本身就是一个政治信息封锁的国家。
1979年,本来由巴扎尔甘的临时政府制定的宪法草案是与1906年宪法颇为相似的,没有将监护宪法的权力完全交给教职人员,但法基赫制度的腾空出世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霍梅尼的支持者宣称所谓的三权分立纯属西方的政治概念,而伊斯兰的政治概念中所有的权力具有共同的来源,而法基赫应当监督伊斯兰政府的一切活动。
反法基赫的社会势力除了世俗的政治组织,还包括一些传统的什叶派欧莱玛,他们认为教法学家在国家中应该担任理论家而不是统治者的角色。
新的宪法规定,法基赫作为隐遁伊玛目的代表行使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并且拥有超过1906宪法赋予国王的绝对地位——包括作为最高宗教领袖和国家领袖的终身任职,统率武装部队,掌握最高军权,掌控缔约和宣战的最高领导权,对国家的各职能部门监护,有权罢免总统和解散议会。
在司法领域,伊斯兰共和国宪法规定,最高司法委员会由什叶派欧莱玛组成,负责向议会提交法律议案,执行伊斯兰教法和任免法官,另外成立宪法监护委员会,由12人组成,6人由法基赫任命,另外6人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由法基赫批准。并且所有法案都必须经过宪法监督委员会的审查后方可生效。
这些权力都是从伊斯兰革命后一直延续至今的,但在总统的职能上,权力得到了增强。伊朗最初是有总理的,总理和内阁人选由议会确定,而如今的总统则既作为国家元首也作为政府首脑而存在,在诸多领域拥有一定话语权。最重要的是,伊朗需要改善孤立的外交立场以及改善国家经济,这就需要适度的对外开放,因此改革派的力量有了不错的成长环境。
所以我认为,哈梅内伊依旧拥有绝对地位,但已经比不上霍梅尼时期了,也不至于说是神那么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