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法院杨清华 喀左法院再次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日前,喀左县法院再次执结一起拖欠喀左、鞍山、辽阳等多地农民工工资案件。自去年以来,该院为农民工挽回损失12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年执行工作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画上圆满句号。
申请执行人李某等20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喀左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需给付申请人工资共14万余元。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予履行,李某等人向喀左法院申请执行。
喀左法院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涉农民工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本案涉及多地多名农民工,且春节将至,如不能及时执结,申请人将无法安度祥和的春节。为此,院领导对本案高度重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
执行法官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详细调查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并通过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的相关人员做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其明事理、讲诚信,自觉履行义务。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被执行人终于改变态度,将执行款交到法院,农民工兄弟喜领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