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杀人狂魔董文语 董文语杀死的美女有哪些
2006年11月20日,董文语被押解回金华市,当地数千民众夹道围观。2007年4月26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J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5月16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董文语系列杀人、强J、抢劫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
2007年6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证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证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证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法院还判处董文语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2万元。宣判后,董文语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
2007年7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董文语执行死刑。2007年11月28日,董文语被金华中院依法执行死刑。至此,变态杀人狂魔董文语终于结束,给了被害者和家属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