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程辩护逻辑探秘
新湘报: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低调?要知道为一些高官做过辩护,往往是一个职业律师无形的广告宣传啊。
高子程:我认为,借用案件或者是知名的当事人来炒做自己是很肤浅的行为,甚至是很不道德的。一个真正有能力的律师应该是多做一些成功的案件,但要远离媒体。毕竟,有哪个当事人家属愿意找一个大嘴律师,一边赚着你的钱、一边在媒体上大讲特讲地去赚取虚名呢?
我给陈良宇“突击普法”
新湘报:接受委托后,你会见过陈良宇吗?
高子程:前后会见过多次,到底几次我都记不清楚了。我当时和我的助理开玩笑,说现在把车库门打开,对我的车说去见陈良宇,我的车自己就会找到秦城监狱去。 新湘报:你第一次见陈良宇时是什么时间?当时是怎么样一种情形?
高子程:那是在接受委托后不久,我向有关方面申请会见陈良宇,很快就得到批准。第一次去见他应该是在2007年的10月份,他当时在秦城监狱内羁押。虽然是在监狱里,但他的生活方面还是得到了优待。不用穿统一的嫌疑人服装,可以穿自己的衣服。他见我的时候穿着整洁的西装,头发也很整洁。但就是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很烦躁。我当时告诉他,我是你妻子委托的辩护律师,准备为你进行辩护。你有权利接受,也有权利要求更换律师。
新湘报:陈良宇当时是什么态度?
高子程:他开始以为又是办案单位提审,但当知道是家人委托的律师时很激动。毕竟那时他已经和家里失去联系很久了。他首先急于询问他80多岁的老父亲身体状况如何,并且询问了家里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这些不涉及案情的事情我可以转告,所以我告诉了他家里的情况,让他不要担心。随后,陈良宇表示对我信任,并且愿意积极配合我的辩护工作。
新湘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你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嫌疑人,是不可以谈论案情的,只能进行法律咨询。从你会见陈良宇的过程中,你感觉他是个懂法的人吗? 高子程:陈良宇对于法律基本不懂,所以我的会见都等于是突击普法了。
我必须细致地给他解释他所涉嫌的几个罪名,再详细地解释什么样的情况属于犯罪,什么样的情况不属于犯罪。简直就像是在学校里给学生讲基本的法律课一样。陈良宇听得很仔细,并且详细地做着记录,如果不是在监狱里,那情形简直就和领导干部上法制课一样。 新湘报: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你又会见过陈良宇吗?那是会见将不再受到限制了吧?
高子程:进入法院阶段后,我又会见过多次。在案情交流时,我发现我之前给他所讲的那些法律概念他几乎等于白听。他甚至还是分不清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