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求墓地实行一墓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新华网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蔡玉高)记者15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公墓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控制墓地价格过快上涨。
近年来,墓地价格上涨过快、价格虚高,殡葬服务收费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墓地价格已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南京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局等单位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这一细则。
细则规定,公墓销售前,公墓经营者需将墓型名称、墓型材质、墓价等进行价格申报,并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处,按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明码标价表格,公示价格及相关因素,一墓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销售丧葬用品也要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细则还要求实行一费清和收费许可制度。公墓墓葬费以次计收,为一次性收费项目,不得重复收费;护墓管理费按年为计费单位收取,一次性收取的不得超过20年;属于事业单位或非企业组织的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向同级价格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