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军参加业余比赛 关于专业选手参加业余比赛的一些看法
有人把羽毛球运动员分成三个等级:业余,专业,职业。
业余选手即是没有经过长期专业训练的,或者说是没上过体校的;
专业选手指的范围很广,林丹也叫专业选手,我们这里不说它的上限,只说他的下限,就是接受过专业队,体校等专业机构的长期(一年以上吧)训练的;
职业选手即是指在省市集训队注册,由国家发放工资的。
以上三种等级,第一种和第二种很难区分,因为没有准确的鉴定标准,早年,在业余比赛中有人质疑对方在某某在体校训练过,而对方拒不承认,结果导致双方争执而使比赛中断,这样的事时有发生。这是因为无法鉴定的结果。所以现在早已不这样区分了,现在的业余和专业的唯一鉴定标准就是注册与非注册,这样绝对不会发生争执,因为中国乒羽中心那里有所有注册运动员的档案和资料,如果对方拒不承认,裁判长打电话到乒羽中心,一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结果就可以马上出来,这种区分方式早已是惯例,在我国的业余羽毛球赛中全部采用这种区分方式。
在一次业余比赛里遇到过此类纠纷:某参赛者被指为专业选手,我回答她属于业余选手,因为她只在体校训练过,没有注册,所以是业余,可以参加全国举行的任何业余比赛。
其实这早已是惯例,只是质疑者参加的业余比赛少,还不知道而已。 对于职业选手参加业余比赛,也许唯一可以说出来的好处就是增加比赛的观赏性,促进羽毛球运动,但首先这个比赛就不应该叫“业余”比赛,并且赛程上应该清楚写上每个队允许多少名专业选手参赛。
我国每年这样的比赛不少,有些奖金还蛮高。但如果章程上明确写了“不允许专业运动员参赛”,我想专业运动员就不应该来破坏比赛的规则。其实提高“观赏性”这个说法也非常牵强,因为除非是专业对专业的时候才能提高“观赏性”,“不允许专业运动员参赛”的比赛如果有专业选手参加,比赛的过程往往是“一边倒”。
“一边倒”的比赛我想“观赏性”并不大。我们在一些业余比赛的过程中看到观众所表现出来的情绪,也证明了他们反对职业选手参加——他们往往都为业余选手加油。
对于一场业余比赛是否举办成功,首先是比赛的延续性,专业选手来参加业余比赛肯定会发生争议,往往使比赛中断,也影响参赛选手以及观众的心情。其次是比赛的氛围,我觉得既然是“业余”比赛,水平高低并不重要,关键是比赛的氛围。
我很怀恋早期参加的一些比赛,虽然水平都比较差,但相当有激情,让人记忆终生。而专业选手参赛,肯定会破坏这种氛围,首先就让人觉得不公平,产生厌赛情绪。其次,扼杀了对手的求胜欲望。比赛的观赏性实际会因为个别专业队员的参加而下降:观赏性更多取决于比赛的激烈程度,而不是水平的高低——中超联赛水平那么低还有那么多人看呢!
业余比赛是给爱好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当然也会设置一些奖品来调动爱好者的积极性,但其实爱好者参赛的目的是非常单纯的,跟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爱好者交流,享受比赛的过程,能不能得到奖品在其次,关键是这个过程会让他们很愉快。
而职业运动员参加业余赛事的目的就不这么单纯——他们还需要去跟其他爱好者交流?会觉得和这个水平悬殊的对手过招的过程是种享受?所以,他们参加业余比赛时很难会表现得象业余选手那样充满激情(有谁见过专业选手对业余选手的时候专业选手在场上呐喊,给自己打气加油的?)。
我认为,运动员的激情也是“观赏性”中的重要元素。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有专业运动员的参与会促进羽毛球的发展,使业余运动员的水平得以提高,有专业运动的经常打球的地方的羽毛球整体水平肯定会比没有的地方高,我这篇帖子并不是反对专业队员参与到业余羽毛球圈子来(我自己就经常和他们打球,水平的提高也完全是因为他们)。
我只是谈到一些业余比赛的组织和规则上的问题,个人认为:第一:公开的业余比赛的规程上限制的界限最好是注册与非注册,而不要是专业与非专业,这样概念就更清楚一些,鉴定也会很容易,不容易引起争执,这也是惯例,在很多地区,哪些人可以参赛哪些人不能参赛,在这点上经常组织比赛的裁判长是很清楚的,比赛会很顺利的进行。
第二:单项比赛最好不要允许注册选手参加,理由我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第三:如果考虑促进羽毛球运动的发展和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在团体赛中可以适当考虑允许注册选手参加,但必须注明所允许的人数(比如每队1名)以及所参与的项目(比如只允许注册选手参与双打),还有裁判长一定要权威。这样才能保证比赛的延续性和好的氛围。希望以后的业余比赛都组织的非常好,让我们更加享受到羽毛球带给我们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