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曾昭起 (访谈) 国资监管步入新轨山东省国资委主任 曾昭起
去年6月18日,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我省国资监管步入新轨。9个月过去了,新的国资监管体系运行的如何?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前夕,走访了省国资委主任曾昭起。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笔者: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的特设机构,成立9个月来,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起到什么作用?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行二十年了,国资委成立后,从国资监管看有哪些创新?
曾昭起: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主要抓了建章立制、清产核资、改革重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出台了35项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研究批复了19户企业的改革方案,涉及资产总额130.
18亿元、国有资产37.56亿元、在职职工8438人,核准评估报告22份,审增国有资产7686.04万元;在监督管理方面,外派监事会完成了对9户省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向省政府上报了其中6户企业的监督检查报告。
建立了省管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月报制度。加强了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另外,还抓了企业党建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等。共调整了30户企业领导班子,涉及107名企业领导人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得到加强。
省国资委的成立,第一次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开,实现了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标志着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有力地推动了省管企业改革发展。
66户省管企业及所属1485户企业中,目前共有921户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占企业总户数的59.4%。主辅分离取得新突破。20个辅业单位的改制分流工作已基本结束,1.7亿元国有资产全部退出,分流安置职工1.25万人。
国资委作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与政府行政部门相比,在管理身份、管理方式、管理对象和管理目标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国资委既要维护所有者权益,又要尊重和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实践中,为切实避免成为“婆婆加老板”,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国资监管的有效性。
笔者:据我了解,清产核资工作是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做的一项首要工作。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曾昭起:清产核资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企业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事关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全局。我们在全国首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国内实力较强的35家中介机构进驻61户省管企业,同时建立了160多家中介机构组成的备选库和100多名专家参加的评审专家库。这从制度上割除了可能影响清产核资质量的种种弊端。从目前进展情况看,总体进展顺利,整个工作有望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笔者: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否具体谈谈做大做强省管企业方面的具体情况。
曾昭起:去年66户省管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651亿元,同比增长51.8%;实现利润82亿元,同比增长113.4%;上缴税金115亿元,同比增长53.6%。截止去年底,资产总额达到2787亿元,同比增长36%;所有者权益达到673亿元,同比增长35.7%。股份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省管企业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9户,总股本119.7亿股,其中国有股股本77.5亿股。
2005年是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突出抓好“四个亮点”,大力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力争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实现新突破,在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资产质量上取得新成效。
首先,发展壮大一批。对我省经济需要加强的领域,包括资源性、基础性行业的重点企业,传统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投资性行业的优势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如钢铁、煤炭、黄金、交通、汽车及配件、医药、电子信息、航空、商贸、金融投资等10大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培育10户以上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省属国有大企业集团。
重组整合一批。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工程、房地产及服务业、旅游业等大约105户企业。
放开退出一批。主要指竞争领域中的中小企业。对于这些企业,国有资本原则上退至参股地位或全部退出。国有经济退出以产权转让为主要方式,一企一策,因企制宜。
关闭破产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以及资源枯竭的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实行政策性关闭破产;不能列入全国计划、符合破产条件的其他各类企业,依照《破产法》实施破产。
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国资监管体系
笔者:据了解,我省有的市已成立了国资监管机构,有的市还没有建立,省里有没有统一规定?
曾昭起:自上而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是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出资人不到位、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从了解到的情况看,我省17个市中,省编办批准设立国资委的有11个。截止目前,已组建国资委的共6个,分别是济南、青岛、临沂、泰安、枣庄和济宁市,其他市正在加快组建中。
17市中有6个市不组建国资委,有关职能挂靠经贸或财政部门。针对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的组建,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文件,要求尚未组建的市地加快组建步伐,能够单独设立的应尽可能单独设立;经省政府批准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市(地)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切实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笔者:省国资委对于国资监管工作,今后总的思路或工作目标是什么?
曾昭起: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是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强化国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今后总的思路和工作目标是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一是国资监管机构体系。要求已经组建市国资委的要进一步规范;已批准设立国资委但尚未组建的,力争今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到位;经省政府批准不单独设立国资委的,尽快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
二是法规制度体系。由省国资委制定的《山东省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争取早日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今年省国资委将着手制定省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省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系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监管法规体系。
三是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省国资委研究出台了《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为稳妥起见,今年先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试点,待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并逐步推行任期考核。考核的结果将直接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和薪酬挂钩。按照“重点在规范,关键在考核”的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把薪酬与经营业绩很好地结合起来,改变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