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强的丈夫 为省5毛钱公交费 妻子让喝酒的丈夫骑摩托车送她

201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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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妻子为了节省5毛钱的公交费,明知丈夫喝酒还硬让其酒后驾车送她.7月5日下午,两人骑乘摩托车途中被徐州鼓楼交警大队民警查获.5日下午14时20分左右,徐州鼓楼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赵远在三环北路与复兴北路交叉口执勤时,一名男子开着摩托车带着一名女子由北向南行驶过来.民警示意他们靠边停车,例行检查.驾驶员脸部通红,身上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询问他是否饮酒,他承认喝了一点,但表示是送妻子到附近的站台.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原来,驾驶员陈

妻子为了节省5毛钱的公交费,明知丈夫喝酒还硬让其酒后驾车送她。7月5日下午,两人骑乘摩托车途中被徐州鼓楼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5日下午14时20分左右,徐州鼓楼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赵远在三环北路与复兴北路交叉口执勤时,一名男子开着摩托车带着一名女子由北向南行驶过来。民警示意他们靠边停车,例行检查。驾驶员脸部通红,身上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询问他是否饮酒,他承认喝了一点,但表示是送妻子到附近的站台。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

原来,驾驶员陈某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一点酒。饭还没吃完,妻子张某突然让他骑摩托车送她。张某称,因为有急事要到八里屯,乘坐公交车中间还要转车,很麻烦,而且多花5毛钱公交费。为了省事,她便让喝酒的丈夫陈某骑摩托车将其送至一处直达八里屯的公交站台。陈某也认为距离比较近,不会被查到,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出来,没想到刚骑出100米远便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两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规定,对驾驶员陈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刘池)